论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素质结构
2012-08-15陈建晖
老区建设 2012年1期
刘 根 陈建晖
法律人是以法律的研究、运用为职业的人,如法学学者、法律教师、律师、立法者、司法者、行政执法及监督者等,他们担负着发现、整合、解释、执行和传播法律规则的责任,对实现法律的功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人可以分为应用型、学术型、技能型法律人三种不同类型。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型和依法治国方略的进一步实施,应用型法律人才愈来愈受到法律事务部门的青睐,愈来愈多法律院校,特别是地方本科院校也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教育者探讨最多的是法律人才的共同素质,而对应用型法律人才则似乎不屑于讨论,心知肚明,其实不然。当前,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严重分离,不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专业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重理论轻实践,是目前地方高校法学教育的普遍现象。这种状况必须彻底改变,否则,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就是一句空话。鉴于此,探讨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基本素质,祈望有益于当前的法学教育。
一、道德素质
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人 (Jurist)首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在其职业活动与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律职业道德实际上就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伦理道德,对于法律共同体,尤其是应用型法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有人认为,应用型法律人才重在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的训练,而职业道德则无足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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