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2012-08-15周晓兰邹晓娟
老区建设 2012年1期
周晓兰 邹晓娟
一、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定义为: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到2006年底,江西省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017家;拥有社(会)员51.5万人,其中农民成员44.9万人,农民成员人均纯收入达到5724元,带动农户88.7万户;合作组织拥有资产9.1亿元,销售收入24.5亿元。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江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2007年下半年,江西省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或重新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1664家,出资总额达274033.285万元,共有成员18708人,其中农民17731人,其他自然人893人,企业法人66个,事业法人10个,社团法人8个。2008年,207个与省农业产业化“双十”企业连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了省财政1700万元的订单补贴。2008年,江西省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4426家,比上年增加2763家,带动农户50万户,户均年增收3675元。2009年1至3月,全省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657家,到3月底,全省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083家,出资总额达70.4亿元,成员总数53647户,社员农户收入比非社员农户收入高20%以上。截止2009年6月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6356家,其中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796家,出资总额达9.3亿元,合作社平均拥有成员11人,合作社成员数、户均出资额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加工、运输、服务业等各个产业领域,为江西省外销了80%以上的鲜活农产品(水稻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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