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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文·短文·微博

2012-08-15俞剑明

观察与思考 2012年2期

□ 俞剑明

长文·短文·微博

□ 俞剑明

文章分量不以篇幅长短衡量,这几乎是共识。

北齐文学家颜之推讽刺:“博士买驴,书券三纸,未有驴字。”为买驴而写契约,一连写了三张纸,还没有一个“驴”字,可见“博士”废话之多。

明洪武九年某日,刑部主事茹太素上了道17000多字的奏章,读了过半,仍不得要领。朱元璋勃然大怒,叫人把他拖下去,“赏”了几十大板。第二天,朱元璋叫人继续读,最后的500来字总算提了几条建议,其中4条可取。朱元璋批道:“冗文赘句即乏味,直言快语斯有为。”

简洁明快而富有韵味的文风,自古受人青睐。

我国古代最短的诗为《弹歌》,只有8字:“断竹,续竹;飞土,逐肉。”

宋人欧阳修《六一诗话》的序,仅一句话:“居士退居汝阴而集以资闲谈也。”

清末四川荥县有一寡妇欲改嫁,向县衙递上一纸诉状:“夫亡妻少,翁壮叔大,瓜田李下,该嫁不该嫁?”短短17字,叙述了现实,陈诉了苦衷,提出了要求,层次分明,十分凝炼。县知事黄敬临读之动容,挥笔判道:“嫁!”虽仅一字,却入情入理,为人称道。

当代也有不少短文,言简意赅,光焰夺目。

1912年5月20日,上海《民权报》发表了23岁的记者戴天仇所撰时评《杀》,全文24字,却连连用了4个“杀”字:“熊希龄卖国,杀!唐绍仪愚民,杀!袁世凯专横,杀!章太炎阿权,杀!”如一柄利剑,直刺袁世凯统治集团,朝野上下为之震动。当时的临时政府,害怕触犯众怒,不敢封闭报馆,也不敢把戴天仇打入大牢,最终以“罚洋三十元”了结。

1946年6月,上海反内战的请愿代表被特务殴打,当时杂文家拾风在《南京人报》任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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