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乾隆朝京旗回屯拉林阿勒楚喀
2012-08-15陈国桂
黑龙江史志 2012年3期
陈国桂
(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清朝定鼎北京,规定旗人完全以军事为业,严禁从事其他各业。生活所需全部由国家供给,并相继建立了份地制度和粮饷制度使之生活无虞,全身心地投入军事作战。然而随着八旗兵丁生齿日繁、政府财政拮据。解决八旗兵丁的生计问题便成了当时极为重要的社会问题,康、雍两朝采取了赏赐银两、赎回民典旗地等措施,但其大都是治标之策,收效甚微,无济于事。因此乾隆朝采取了满汉权贵皆视为“绵固久远”的根本大计—京旗苏拉移驻。现对乾隆朝京旗回屯拉林阿勒楚喀进行简单阐释。
一、乾隆朝京旗回屯政策的提出
明清易代,清顺治帝福临率八旗劲旅进入北京,代明而建大清帝国。与此同时,满洲八旗兵丁及其家属几乎都“从龙”入关,清政府为确保统治稳定对所有旗人实行“恩养”政策,在国家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和八旗人口少的时候,清政府“恩养”旗人的这些措施尚可实行,而当国家财力有限,八旗人口增长迅速的时候就很难实行了。据统计顺治五年全国八旗男丁为34.6931万人,到康熙六十年上升69.6681万人[1]。在70多年的时间内,八旗人丁增加了1倍多。再加之清政府严禁旗丁从事士、农、工、商各业,普通旗丁除了披甲当差外无任何额外收入。伴随着旗人人口的增多,闲散人口的数量日益增加,势必加重家庭生计的困难。乾隆初年,“近京五百里旗地者,已半属于民人”[2]相当一部分中下层旗人已陷入“无钱粮,又无产业,实无糊口之资”[3]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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