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新儒学伦理道德思想对当前道德建设的启示
2012-08-15江涛
黑龙江史志 2012年5期
关键词:价值
江 涛
(安顺学院政史与法律系 贵州 安顺 561000)
对于“现代新儒学”的界定,目前学界还没有达成一致的认识。我们不妨借鉴现代新儒学研究的代表人物大陆学者方克立先生对其概念的界定。“所谓现代新儒学,是指‘五四’以来,在强烈的民族文化危机意识的刺激下,一部分以承续中国文化慧命自任的知识分子,力图恢复儒家传统的本体和主导地位,重建宋明理学的‘伦理精神象征’,吸纳、融合、会通西学,建构起一种‘继往开来’,‘中体西用’式的思想体系,以谋求中国文化和中国社会的现实出路。它主要是一种哲学和文化思潮,同时也包含着社会政治内容。”[1]我们认为,现代新儒学伦理道德思想以道德理想主义的重建、道德“返本开新”的挖掘及新道德思想的提出夯实其内容,对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颇具启示。
一、道德理想主义的重建
现代新儒学提出要唤醒人们的文化意识和价值意识,就必须返归孔孟所开出的仁学,重建道德理想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现代新儒家学者在以下三个方面作出了尝试。
(一)道德形上学的建构。现代新儒学重建的“道德形上学强调真与善、存在与价值、个人与宇宙相贯通的生命创造中的统一,认为人通过自己的道德实践不仅充实着自己的精神世界,挺立着自身的道德自我,确立着自己的人格尊严,实现着自身的人生价值,而且也实现着自身有限性的超越,进而与天地合德,参赞天地之化育,将自然宇宙点化为道德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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