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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律令制国家公文书的运行机制

2012-08-15章林

黑龙江史志 2012年11期

章 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北京 102488)

古代日本经过大化改新后,为了保证天皇的意志得到全面有序的贯彻,相继完成了《大宝律令》与《养老律令》,形成了一套进行日常行政管理的官僚体制,即以太政官为核心,中央确立了二官八省一台五府制,地方分为国、郡、里三级。目前国内学界已经对日本律令制国家时期(7世纪中期至10世纪)的天皇制与官僚制作了一些研究,但尚无学者对维系以天皇为中心的律令制国家官僚体制运转的重要纽带—公文书进行探讨。本文拟就以公文书为中心,对日本律令制国家天皇的政务管理方式以及官僚体制的运转情况作一考察。

一、驿铃、内印与公文书

古代日本只有口头语言,没有文字。大致在公元前3、4世纪,到达日本的大陆移民传入了汉字和汉文。日本开始用文字后,公文书便应运而生。以文字形式出现的公文书取代过去口头形式的行政语言,对加强和巩固古代日本的王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古代日本的君主通过公文书可以对中央和地方直接发号施令,这不仅加强了对中央的控制,而且加强了对地方的管理。随着国家处理政务的需要,公文书由简到繁,分工越来越细。

在日本律令制国家中,驿铃是携带公文书的驿使使用驿马时所必须的证物;内印是下达的公文书是否有效的重要标志。驿铃与内印(以下简称铃印)作为日本律令制国家最高统治者权力的象征,是公文书能否顺利传达的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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