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限度的立法考察
2012-08-14吕亚
科学与财富 2012年7期
吕亚
摘要:防卫限度指的是足以有效地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本文通过阐述防卫限度的历史演变,对各国进行考察,并结合大陆法系的特点,以比较大陆法系与欧美法系在防卫限度中的联系。
关键词:防卫限度;立法考察
一、防卫限度的历史演变
防卫限度可谓是正当防卫成立条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条件,它直接关乎着正当防卫的价值和命运。防卫限度指的是防卫人在进行正当防卫时防卫行为的必要限度。而关于防卫限度一词并非是伴随着正当防卫的产生而产生的,它的出现是正当防卫制度经历长期的演变而成的。
说起防卫限度的历史发展,不得不说的是正当防卫的发展历程。“正当防卫蜕变于私刑,萌生于复仇,其历史渊源一直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 原始社会中复仇是人类满足防卫本能的原始形态,而刑罚是复仇的文明形态,随着国家的建立与发展,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允许私人复仇,也就是私刑。我國古代已有“杀人亲之重也,杀人父者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者人亦杀其兄” 的说法。当广泛地允许私刑后,必然会危及到统治阶级所赖以生存的社会秩序,引发社会动荡。随着国家刑罚权的的加强,私刑逐渐受到限制,直至最终禁止。国家只是允许公民在其人身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由此,正当防卫从私刑中蜕变出来了。
正当防卫在其演变的过程中,经历了一个从无限防卫权到有限防卫权再到现在所说的“无限防卫权”的历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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