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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

2012-08-09冯银山

学理论·下 2012年7期

冯银山

摘 要:海德格尔对艺术的思考,并不是把艺术品作为aithesis的对象(即作为感性理解的对象),而是将其从广义上命名为审美体验的对象。艺术是什么的问题俨然成为他本人及诸多哲学家思考和关注的问题之一。在海德格尔这里对艺术作品本源的追究被赋予了存在主义立场和现象学方法的意义。

关键词:本源;物;艺术作品

中图分类号:B516.5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1-0157-02

一、何谓艺术的本源

在《艺术作品的本源》中,海德格尔从“本源”一词切入,“本源”在此意味着:从何和由何,是某物是其所是和为其所是——我们称为其本质或本性。“物”是海德格尔思想一个重要概念,海德格尔从“物”之本源发问,试图追求艺术作品的本源。然而,通过对其回归式的思考,我们重新回到了艺术作品本身的本源之中。艺术作品的产生依赖于艺术家的活动,在此,作者本身第一次以艺术家的身份出现。

我们从未否认“他者”的存在,艺术家是作品的本源,作品是艺术家的本源,两者相互依存,互为前提,却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真包含关系。因此,在两者之前或之外,必存在一个第三者的身份。我可以暂时将其笼统命名为“艺术”。对于这个第三者身份(艺术)是作为两者的“本源”而存在的,它是经验的,是超出理性范围的集合概念,原因是它不是一个实在的东西。基于此原由,我们不得不肯定,真正艺术是建基在艺术品之上的,是概念派生和现实艺术品(亦可将其称之为“物”)的特性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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