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就业人员劳动报酬的行业比较分析
2012-08-07刘嘉莹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7期
关键词:分配
刘嘉莹
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创造它的物质生产领域进行的分配,劳动者、企业和政府是参与初次分配的三类主体。初次分配状况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社会最终收入分配的基本格局,从而直接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的未来发展模式。一般来说,衡量一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是否公平的主要指标是劳动报酬率,即劳动报酬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劳动报酬率越高,则说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越公平。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收入分配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一、辽宁、北京、全国劳动报酬率的比较

图1 1993—2010年辽宁省、北京和全国劳动报酬率轨迹比较
从图1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三个地区的劳动报酬率比较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93年—2004年):辽宁省劳动报酬率,高于北京地区,低于全国水平。第二阶段(2005年—2010年):辽宁省劳动报酬率,高于全国水平,低于北京地区。从三个地区各自劳动报酬率的纵向比较看,2007年之前,辽宁和全国的劳动报酬率呈下降态势,而北京地区的劳动报酬率基本上比较平稳;2007年之后三个地区的劳动报酬率均有所上升。
影响劳动报酬率的直接原因主要是企业利润和工资之间的分配,以及折旧率、税率、利息率等因素,但由于我国目前的财经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是高度统一的,地区之间的差异并不大,因此,本文的分析并不是直接从分配与财经政策开始,而是选择了从行业经济的角度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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