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与水资源论证
2012-08-07张少勇
治淮 2012年10期
张少勇
(淮委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 蚌埠 233001)
统计显示,目前中国用水总量已突破6000亿m3,占水资源可开发利用量的74%,年缺水500多亿m3,近2/3城市不同程度缺水。同时,用水方式粗放,全国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仅为46%。“水脏”、“水少”,已经在现实生活中被公众确确实实地感受着。我国严峻的水危机问题催生了最严格的管理制度。2012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进一步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完善水资源投入机制等保障措施。
1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内涵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察“四项制度”。针对这四项制度,划定了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1.1 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定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建立流域和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明确各流域、各区域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等。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指标主要是用水总量。
1.2 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制定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改变粗放用水模式,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国家水权制度,推进水价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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