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事故引发的若干思考
2012-08-03张忠岳
中国核电 2012年4期
张忠岳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北京 102413)
2011年3月11日,日本福岛第一核电厂所在的日本东北部宫城县地区发生历史上罕见的里氏9级大地震。巨大的海啸接踵而至,迅猛汹涌,浪高达20米,所过之处,破坏严重。福岛核电厂为防范反应堆严重事故所设置的备用电池和应急柴油发电机组,都因被海水所淹而失去功能,致使受损反应堆一回路长时间不能恢复工作。虽然反应堆在地震中自动停堆,但由于堆芯长期得不到足够冷却,终于导致燃料熔化,熔融物质熔穿压力容器,大量放射性物质进入附近海洋及地下水体,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事故初期,东京电力公司(简称东电)曾尝试通过排气减压及从外部补给海水来保全压力容器,但收效不大,反而在反应堆高端聚集了由水蒸气带出的、因高温锆-水反应所生成的大量氢气,导致氢气爆炸,厂房受损。据东电估计,要清除大面积核污染、使核电厂及其附近地区的环境恢复到事故之前状态,将是十分复杂和旷日持久的工作,少则十几年,多则几十年。
福岛核事故后果严重,大量放射性物质逸出厂区,造成广大地区长期的严重环境后果。按国际核事件分级标准[1],被定为7级事故(最高级别),与1986年苏联的切尔诺贝利事故相当。
福岛核事故对日本核电发展造成重大冲击,民调显示,近50%日本国民对核电安全性深表疑虑,人们要求放弃核电,改用别种能源(如页岩气或各种可再生能源)取代。
日本地处环太平洋地震带,国土面积(包括日本列岛周围领海)仅占地球表面积0.2%,而年平均地震释放的能量则占全球地震释放能量的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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