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视角下的牧区商品市场化探讨——以内蒙古赤峰市为例
2012-07-31傅帅雄
中国流通经济 2012年11期
傅帅雄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北京市100871)
一、问题的提出
牧区地广人稀,与农区地少人多的情况不同,其城镇化进程有着自己的特点,不能完全照搬农区的城镇化模式。牧区城镇化工作应有两大考虑:一是牧场的城镇化不一定考虑牧区牧民人数的绝对减少,愿意留在牧场的应让他们留在牧场;二是重视牧区的市场化和社会服务化,只要牧区的市场化程度提高了,牧区社会服务化的程度提升了,那就取得了与牧区城镇化率扩大同等的效果。
牧民迁入城镇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牧民参与市场的过程,牧民从自给自足的生活到基本依靠市场、依靠城镇经济,本身也是城镇化的一种体现。牧民家庭产品的市场化程度、生产资料供应的市场化程度以及生活消费品供应的市场化程度,都可以反映牧民参与城镇经济的程度。本文将以内蒙古赤峰市为例,探讨牧区商品的市场化程度。
赤峰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蒙冀辽三省区交汇处,全市面积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60万。全市辖12个旗(县、区),其中有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5个纯牧业旗,可利用草牧场面积达6097万亩,占全市草原总面积的83.5%。作为畜牧业大市,2010年,全市牲畜存栏达到1700万头(只),牲畜存栏已连续五年居全区首位,全市畜牧业总产值达104.05亿元,占第一产业比重的43.2%。
二、牧民家庭产品的市场化程度
从表1可以看出,菜羊和肉牛作为牧民家庭生产的主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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