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诊所教学的主旨及其实施
2012-07-13范文舟
经济研究导刊 2012年23期
范文舟
摘要:地方立法诊所教学的主旨是培养学生的立法技能,而不是培养其职业道德、职业责任、社会责任感。中国学生自幼即受思想品德教育,诊所教学再对其作思想品德教育已经无所必要,且对学生立法技能的培养本身就有助于其诸多品质的培养,能让学生知道立法是一项需要严肃认真耐性细致才能胜任的工作。立法语言是第一项重要的立法技能,其培养须从对中国现行立法的语言进行“挑刺”开始。
关键词:地方立法诊所 ;立法技能; 主旨; 立法语言
中图分类号:DF1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3-0293-02
诊所教学在中国方兴未艾。诊所教学之主旨为,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责任和职业技能,鼓励和支持学生在法律实践中学习法律,在法律实践中获得法律的创造性思维,最终造就既具备法律理论素养、社会责任感,又具备法律实践能力的复合型法律人才[1]。按照此说,诊所教学的主旨有二:一是培养学生的“德”,二是培养学生的“能”。大多数论者都强调第一项,即认为诊所教学的主旨是培养学生的“德”,亦即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责任、社会责任感[2~3]。然笔者以为,诊所教学的主旨乃是培养法律职业能力,尤其是法律职业技术能力的培养,而不是对学生道德品质的培养。地方立法诊所教学也不能例外。原因如下:第一,长期以来,学生品德教育乃是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课的内容,法律诊所教学中强调思想品德教育有“僭越”之嫌疑。法科学生和其他专业的学生一样,从小就接受思想品德课教育,而作为法律人(法律职业者)的职业道德、职业责任、社会责任感和其他职业者的相关方面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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