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生产办公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研究
2012-07-13闫剑宇
铁道经济研究 2012年6期
闫剑宇
(铁道部运输局工务部 主任科员,北京 100844)
铁路生产办公房屋是服务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基础设施,是铁路多元化经营的重要资产,是铁路改革发展的重要资本[1]。产权产籍管理是铁路生产办公房屋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如何做好这项工作,以适应铁路多元化经营的需要,避免此项工作成为制约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瓶颈,是铁路房建管理部门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
1 铁路生产办公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与权利属性
铁路生产办公房屋,是指铁路生产房屋和铁路办公房屋。铁道部《铁路房屋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铁运〔1999〕146号)规定,铁路生产房屋是指与铁路客货运输直接有关的各种房屋和为运输服务的各种设备制造、修理、加工等直接有关的各种房屋,及为上述活动存放设备、材料及物品的各种房屋。铁路办公房屋是指站段级及其以上单位用于办公的各种房屋。
铁路生产办公房屋的产权管理,是指依法办理铁路生产办公房屋的所有权登记的全过程;铁路生产办公房屋的产籍管理,是指对铁路生产办公房屋的产权档案、地籍图纸、账册、表卡、证件归档、统计及利用等管理活动。
铁路生产办公房屋的产权表现形式是依法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是铁路生产办公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表明该房屋的产权主体是谁,产权内容及其权利范围等基本问题。
从法律概念上讲,铁路生产办公房屋作为不动产,属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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