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观蜕变的悲哀甘肃贫困县宕昌县原“父母官”王先民变身“捞钱官”
2012-07-12马进帅
检察风云 2012年15期
文/马进帅
权力观蜕变的悲哀甘肃贫困县宕昌县原“父母官”王先民变身“捞钱官”
文/马进帅
2011年4月6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被指控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先民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项犯罪事实被甘肃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王先民不服,当场表示上诉。
2012年7月2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王先民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维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判处行贿人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至此,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贪腐案尘埃落定。
“捞钱”书记敛财太疯狂
据检察机关指控,王先民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在工程建设领域、干部人事调整、春节及本人生病住院期间,大肆受贿,疯狂敛财1500余万元。另外,王先民对家庭财产中的362.2万余元和670克黄金,也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办案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这样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王先民在短短三年多时间里敛财逾千万元,数额之大,令人震惊。” 宕昌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和地震灾区,是国家扶贫和救灾的重点地区。国家投放巨额资金,目的在于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但王先民却把这当成“以权谋私”的“天赐良机”。
2010年3月18日,王先民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3月22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与省纪委成立联合办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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