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盼预算法治理“三公”乱象
2012-07-12张克
检察风云 2012年6期
关键词:监督
文/张克
亟盼预算法治理“三公”乱象
文/张克

又到一年两会时。每年两会代表热议的三公经费法治化依然是条漫漫长路。
政府部门过高的行政成本,一直为人们所诟病,由此公开“三公消费”也成为多年来社会各界的呼声。
所谓“三公消费”,主要是指国家职权部门、政府的企事业单位等用公款支付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特约研究员王锡锌曾经在中央电视台《新闻1+1》节目中透露:我国公款吃喝、公费出国、公车开支一年9000亿。主持人柴静很吃惊地问:“您再说一遍?”,王再次肯定说:“公款接待,公费出国考察,公车,也就是三公,一年9000亿。”
虽然这一说法和数据也遭到质疑,但以法律的途径规制三公消费已然成为一项社会共识,《预算法》的修订正承载着公众对遏制畸高三公消费的重任。
我国目前的预算中并没有“三公经费”的科目,所以中央各个部门都是从总预算中将关于接待、出国、用车的经费剥离出来。各个部门之间自然口径不一,数据千差万别。2011年有83个中央部门公布了三公经费的2010年决算数和2011年预算数。按照国务院要求,98个中央部门本该在2011年6月底前交出答卷,从晒账本的时间上,除了科技部在4月14日最先公开,其余公布的都在7月之后,严格来说都算“违令超时”,更何况仍有近2成是白卷。
这导致中央部门三公经费的真实性存疑,部委公布的数据太笼统,又没有公布相关财务规定,难以进行比较,比如三公开支最多国家税务总局,三公经费的中央财政拨款预决算数,包括国税系统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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