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完全成本的碳酸稀土理论价格研究
——兼论中国稀土资源定价机制改革
2012-06-29曾先峰李国平汪海洲
财经研究 2012年9期
曾先峰,李国平,汪海洲
(1.西安外国语大学 经济金融学院,陕西 西安710128;2.西安交通大学 经济与金融学院,陕西 西安710002)
一、引 言
2012年3月13日,美国、欧盟和日本就中国稀土出口限制政策向WTO提起国际贸易争端,稀土贸易争端起因于中国稀土出口管制政策,但实质是价格水平上升对长期以来国际垄断买家利益产生影响。稀土资源的定价机制及背后的定价权问题是贸易争端的本质。
中国现行稀土资源定价机制的主要缺陷是资源自身的价值耗损成本与环境外部成本在稀土价格中体现不完全,价格低于其真实成本与内在价值,从而严重扭曲。稀土资源定价机制不合理引发了一系列问题:一是过度开发使稀土储量快速消耗,严重危及稀土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二是稀土资源开采中对环境外部成本没有充分补偿,矿区生态环境日趋恶化;三是开采门槛与环保标准过低,稀土生产企业形成了小、散、乱的恶性竞争格局,没有掌握国际定价权;四是稀土资源长期以“白菜价”供应国际市场,实际上是中国以资源耗竭和生态环境损害为代价向国外提供隐性补贴。
为了保护稀缺的稀土资源和脆弱的矿区生态环境,减少稀土低价出口造成的国民福利净流失,中国政府针对稀土的开采、生产以及出口等各环节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政府的强制性管制措施初步遏制了因开采企业不负担两个外部成本进行掠夺式开采而造成的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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