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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质监行政处罚种类

2012-06-27山西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成丽淑

大众标准化 2012年3期

□ 山西大学在职法律硕士 成丽淑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政府主管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认可、食品生产许可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工作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健康方面,在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降低消耗、减少浪费、增加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方面,在保证国家的量值统一以及标准化管理等方面,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国民经济运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成立后,对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的现代化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质监行政处罚依据及种类概况

质监部门行政处罚现行的依据共有80部,其中法律类的6部,法规类的16部,规章类的58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共351种,其中计量违法行为56种,标准化与条码、代码违法行为8种,认证认可违法行为56种,产品质量与生产许可违法行为79种,食品安全与生产监管违法行为49种,纤维检验违法行为31种,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72种。给予的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止生产、责令停止营业、责令停止销售、吊销许可证等。

与质监行政处罚种类相关联的行政行为的性质分析

在质监部门众多的行政处罚依据中,经常会出现诸如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出厂等类型的处罚,那么这些处罚究竟是一种行政处罚种类还是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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