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免腐败”能换到“改革支持”吗?
2012-06-12刘洪波
新民周刊 2012年49期
关键词:制度
刘洪波
近日有两份关于官员财产公示的专家献策,不约而同地见诸媒体。一份献策来自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提出“有条件的部分赦免”,以换取已有腐败行为的官员对反腐败和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支持。另一分献策来自中國政法大学教授杨帆,提出建立全民财产登记制度,并对放弃登记的官员腐败财产醒悟不追究其法律责任,这仍是“有条件的部分赦免”。两份建议分别刊载于12月17日的《京华时报》和《环球时报》。
这两份献策方案,可以使人看到官员财产公开之难,究竟难在何处。
当下的反腐状况,向来有两种评价,一是成就巨大,二是形势严峻。成就巨大,有诸多数据,查了多少人,办了多少案,涉及到多高的官,等等。形势严峻,就没有数据了,只有定性的结论,就是腐败蔓延的现象没有被遏制。两种评价,综合起来,似乎显得较为全面,但从反腐所要达到的效果来说,实在应该承认不可谓成功,毕竟反腐的目的是要遏制腐败、政治清明,而非有更多的人可供被捉到牢里去。
腐败蔓延的态势没有被遏制,是个大而化之的说法,虽可表明形势的严峻,但严峻到何种程度,并不明确。官员财产公开迟迟不得行,据称是有技术困难,但人们也猜测,在一个连收入分配调整都8年不能出台方案的地方,官员财产公开不可行的原因,恐怕是因为利益牵扯。这种利益牵扯,可能既包括有腐败收益的官员太多,也包括正常的官员收益与社会普遍收入之间的差异。……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