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量的运作与治理
2012-06-11苏海雨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2年2期
苏海雨
摘 要: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要求行政主体建立起新的与行政相对人交往的规则,行政裁量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重要的交往互动空间。行政裁量包括表象裁量、经验裁量与合理裁量等三个要素。通过对行政裁量运作过程以及实践的治理,祛除不必要的裁量,达到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正当交往与沟通,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关键词:社会治理;行政裁量;表象裁量;经验裁量;合理裁量
中图分类号:DF31文献标识码:A
一、 引言:被引起关注的行政裁量
行政权的行使目的应是为了公众更美好的生活,然而现实中行政行为出现了偏差。近几年发生的一些事故,例如2004年安徽阜阳劣质奶粉案,2005年 “齐二药”假药案,2008年三鹿“问题奶粉”事件等等大案,这说明行政职权部分地没有实现社会效益与法律效果。行政主体违法履行职责与滥用职权,甚至行政不作为都给公众的预期与利益带来了损害。因此,行政法适用过程中行政裁量问题逐渐在学界和政府中引起了关注。《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行政裁量基准法规的相继出台,表明行政裁量的研究成果进入到了实践的新阶段。
公众一直敬畏着政府,是因为行政主体拥有广泛的行政裁量权。不论西方国家在立宪运动中追求的法治民主,还是东方文明中加强中央集权的官僚运动中,都试图把行政裁量权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