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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佑使宋与丽宋使者往来规模及特点

2012-06-09高小红

黑龙江史志 2012年19期

高小红

(松原师范大学 吉林 松原 138000)

一、李兴佑及其使宋史料考辩

关于李兴佑使宋的史料,中韩两方面共有七条,分别来自《宋史·太祖本纪》、《宋史·高丽传》、《高丽史》、《宋史全文》、《玉海》、《续资治通鉴长编》、《宋会要辑稿》等。其内容简繁不一,但大体相同,可见李兴佑实有其人,使宋之行确有其事。其具体史料如下:

《高丽史·卷二》:“冬,遣广平侍郎李兴佑等如宋贡方物。”

《宋史·高丽传》:“十月,昭遣其广评侍郎李兴佑、副使李励希、判官等来朝贡”。

《宋史·太祖本纪》“建隆三年十一月丙子,高丽国遣李兴佑等来朝。”

《玉海·卷一五四》:“建隆三年十月,高丽李兴佑等使宋,贡方物。”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宋史全文·卷一》内容相同,皆曰:“十一月丙子,三佛齐国王释利耶、高丽国王昭并遣使来贡方物。”

《宋会要辑稿·蕃夷七之二》:“十二月二十三日,高丽国王昭遣使广评侍郎李兴佑等来贡方物。”

通观以上史料,不难看出,关于李兴佑使宋在整体内容上大致相同,但有些具体细节上略有出入。主要体现在其出使时间和李兴佑在高丽官职方面。

(一)李兴佑的级别与身份考辩

李兴佑在《高丽史》中并未立传,所以其人及家世已难以考证。但从该使的官职可以看出其作为出使宋朝的使节级别是很高的。据《高丽史》载“高丽太祖开国之初,参用新罗、泰封之制,设官分职,以谐庶务然其官号或杂方言盖草创未暇革也。二年,立三省、六尚书、九寺六卫,略仿唐制。成宗大新制作,定内外之官:内有省、部、台、院、寺、司、馆、局;外有牧、府、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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