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棋谱” 规范“棋局”——关于统一性海事行政程序立法的思考
2012-06-07福建省地方海事局
世界海运 2012年11期
福建省地方海事局 陈 诚
统一“棋谱” 规范“棋局”
——关于统一性海事行政程序立法的思考
福建省地方海事局 陈 诚
当前我国海事行政程序规范体系繁杂,且其内容多存瑕疵,局限了应有的程序指引和约束功能,难以应对国内国际海事行政执法形势。为改变现状,亟须进行统一性海事行政程序立法。这对于海事队伍规范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提高行政效能,强化国内外海事协作,加快塑造“阳光行政、廉洁高效、优质服务、公正执法”的海事形象具有积极意义。
海事行政程序;统一性立法;规范执法
一、海事行政程序规范的必要性——从一个比喻中管窥
在“水上监管一盘棋”这盘“棋局”中,棋手一方是作为监管者的海事部门,另一方则是作为被监管者的行政相对人。双方之间是力量不对等的博弈关系,掌握执法权的海事部门是具有优先权和较强势的一方。如果这盘棋局没有预设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棋谱”,那么海事部门就可能依凭其手中的行政权力优势忽视另一方棋手的权利。譬如,海事部门即使会按照诸如“将吃兵”或“大吃小”的吃子规则与行政相对人对弈,然而如果缺乏合理有效的棋谱所限定的规范走法约束,海事部门也许会基于自身便利“跳步行棋”“越界吃子”。如此行政相对人便容易对海事部门的行政行为产生异议和争讼,甚至引发水上监管棋局的不稳定与混乱,海事部门代表国家实施水上监管的权威性也会降低,水上监管就不易取得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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