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狱32年后选择自首……
2012-05-30王若翰
新民周刊 2012年41期
王若翰


2012年10月8日,国庆长假后的第一天,越狱脱逃的李庆春,来到河南省周口监狱自首,为他32年的逃犯生涯画上了句号。
李庆春今年已经58岁了,大概由于长年在外流浪的缘故,与同龄人相比,岁月的痕迹在他脸上更加明显。26岁时,面对15年刑期的判决,李庆春选择了越狱。一念之差,换来了32 年的逃犯生涯,而今,年近花甲的他重返故地,决定将自己已经迟暮的余生,交付给曾经逃离的监狱。
脱逃始末
采访中,年迈的李庆春将自己当年犯下的罪过归结为年轻时的游手好闲。家中排行老三的他,有一个被当地人当做“神汉”的二哥,在李庆春看来,收人钱财替人治病驱邪,这样的“营生”令他“向往”,怀着这样的想法,李庆春从二哥那里学到了一些半仙的“手艺”,而正是这些当时被李庆春看作是谋生技能的“手艺”,为其之后的锒铛入狱埋下了伏笔。
李庆春记得那次“闯祸”是在1980年元宵节前后,他照着在二哥那里学来的伎俩,为一名患病妇女“医治”,将一整瓶烈性白酒和着香灰灌进了患者的喉咙。不料患者第二天不幸身亡。
据李庆春回忆,当时得知患者死亡的消息时,正在集市上卖甘蔗,他当时的第一反应便是逃跑,不过这第一次逃跑经历十分短暂。逃到亲戚家的他,在亲友的劝说下,很快到当地派出所自首。
1980年3月,柘城县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判处李庆春有期徒刑15年,李庆春随即被押送至省周口监狱(当时为“豫劳二支队”)二监区畜牧场分监区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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