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法制教育的现状与对策分析
2012-05-26张彩云
群文天地 2012年7期
张彩云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近年来,全国中学普遍加强了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在进行法律启蒙、树立和更新法制观念的重要环节上,担负着向青少年进行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任务。应该说,中学为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造就合格公民做出了贡献。但是,当前中学法制教育仍然存在着一些普遍性的问题。
一、中学法制教育的问题分析
(一)被淡化的教育领域:重德育,轻法制教育
中学法制教育从开展活动的性质上往往归属于德育范畴。中学法制教育课基本上是用思想道德教育的套路来开展,法制教育的内容十分有限,而思想品德教育占据了绝大部分。笔者认为德育与法制教育虽然有众多必然联系,但将法制教育归属德育范畴是不尽合理的。如果把法制教育划入德育范畴,就会片面夸大道德教育的作用,从而弱化了法制教育的实际价值。甚至一些中学几乎把法律素质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忽视或放弃对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这与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是极其不适应的。
(二)被弱化的教育误区:重知识,轻理念教育
当前的中学法制教育重视知识性教育,教材局限于法律条文知识,对一个法理的形成、修正、完善的演绎过程介绍较少。这种教育活动,制度内容的讲解要大于制度价值的分析,法律技能的培养要多于法律理念的熏陶,教育的重点不是制度背后的价值与精神,而是制度本身。如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本是一个充满法哲理的概念,但到了法制教材和讲课内容时,仅成为一个死记硬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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