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账务处理探讨

2012-04-29古俊晖

时代金融 2012年11期

【摘要】自行政事業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来,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监控,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规范了预算单位的经济业务操作。本文针对预算单位采用的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付款的账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式地提出增设二级科目核算的设想及增设二级科目后的账务处理。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账务处理探讨

目前,我国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均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的范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政府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体系管理,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者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单一账户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保证了会计监督的全面性,提高了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操作。

一、现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两种支付方式

现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支付方式有两种: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是按照单位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根据预算单位申请,由财政部门签发支付令将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的支付方式。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是财政部门按照单位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授权预算单位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财政批复的额度和预算单位签发的支付令,先将资金垫付给收款人,再于当日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的支付方式。……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