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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的记忆

2012-04-29

西湖 2012年11期

1

有一个人,做生意发了大财,成了大财主,家财万贯。平日他自己生活节俭,但乐善好施,方圆百里的乡邻都尊敬地称呼他为“老爷”。

由于老爷一直忙于做生意,到四十多岁才娶了一个十八岁的美貌少女做妻子。少女很不幸,在生第一胎的时候死了,不过儿子活了下来。老爷心满意足,厚葬了老婆,雇了一个手脚勤快的保姆把儿子精心抚养长大。

这天,保姆对老爷说,老爷,少爷太丢人现眼了,今天我是从妓院里把他拖回来的。老爷大怒,骂道,这说明我儿子已经成人了,你这纯属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老爷当即辞退了保姆。

此时少爷十五岁,长得高大英俊风流潇洒。凭他的身架,保姆是决计拖不回来的,他只不过是看在她十几年的抚育之恩分上,顺了她一回。

妓院很欢迎少爷这个主顾,姑娘们都喜欢这个年纪轻轻的嫖客,每晚都有好几个人陪他睡觉。他是她们的乖弟弟,很听话,出手大方。

有几个嫖客,嫉妒起少爷来,商议着在路上揍他一顿,并着手施行。然而少爷很懂得化干戈为玉帛的道理,他在以一对多的情况下把他们个个打倒在地,在此大好形势下,他摸出大把银圆分给各位敌人,说,咱们做好朋友,打架是不对的。

少爷还继承了老爷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遇到街头艺人和衣食无着的乞丐,他每次都慷慨解囊。在那个县城里,少爷声名远扬,众口称誉。

老爷偶闻儿子在外头的所作所为,很开心,认为他是个孝子。其实每次少爷出去之前,老爷就知道他要去哪里,因为每当那个时候,少爷身上就会散发出夹杂着甘草、黄瓜和爽身粉的混合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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