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收费:不单纯是钱的问题
2012-04-29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2年12期
关键词:银行

因为逾期未偿还银行信用卡欠款,连日来陈先生遭到银行催款人员“电话轰炸”:“我办的这张信用卡,本身额度就不高,有一次不小心少还了300多元钱,到下个月的还款时却要多还60多元钱的利息,这实在让我不能淡定。”持卡人陈先生说。
信用卡纠纷案大幅攀升
信用卡小巧精致,支付方便,有免息期,持卡人在很多商户可享受优惠活动……这些“充满诱惑”的优点使得很多人开始了迫不及待地加入到“刷卡一族”。
然而,很多人在开始享受时尚消费生活后,却忽视了信用卡“靓丽”外表后堪称“严厉”的还款条款,随之而来的经济纠纷也常常让人措手不及。信用卡滞纳金纠纷“罗生门”愈演愈烈。
事实上,信用卡纠纷案近年来呈现爆炸式增长的态势,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首个个人消费贷款审判白皮书显示,该院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2005年为78件,但2011年收案数量猛增至5558件。而这些案件中,银行起诉持卡人的案件超过了95%。
从全国情况来看,近年来,信用卡纠纷案也呈井喷的态势,比例最高的就是涉及恶意透支纠纷案件。
实际上,对于普通持卡人而言,透支款收取利息、滞纳金也的确是一笔“糊涂账”。西城区法院民三庭庭长王珊表示,西城区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询问部分银行代理人,他们甚至对于如何计算都说不上来。陈先生也承认,自己也遇到这类问题之后才开始认真去研究怎么计算利息和滞纳金的。
银监会在2011年发布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1年第2号)中将滞纳金条款列为信用卡申请材料中的重要条款,强调发卡银行应向持卡人披露滞纳金的收取方式,切实保护持卡人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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