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语文教学中的美育
2012-04-29王建雄
甘肃教育 2012年17期
王建雄
〔关键词〕 语文教学;审美教育;感受美;领悟美;鉴
赏美;创造美
〔中图分类号〕 G63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2)17—0059—01
美是一种心灵的体操,美育是以美的规律和原则去陶冶人的情操,净化人的灵魂的教育。新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的目标是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素质”。而对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是语文综合素质中不可缺少的方面。在新课程语文教学中,应如何进行审美教育呢?下面,笔者就结合教学实践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挖掘美的因素,引导学生感受美
1.领略心旷神怡的自然美。如,《春》中草的鲜嫩闪光、花的香艳、风的温柔亲切、缠绵多情都令人赞不绝口,它是散文、是诗、也是画。这些赏心悦目的自然美,具有丰富生活、陶冶性情、磨砺品性、启示哲理的审美教育意义,教师应在教学中引导学生去寻觅、采撷这一颗颗闪光的珍珠,在得到自然美享受的同时,引导学生去发现、欣赏、感受自然美。
2.探求催人奋进的社会美。社会美是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社会事物、社会现象的美,它指的是那些包含着社会规律、体现人们的理想愿望,并给人以精神愉悦的社会现象。在初中语文教材中有许多文章都蕴含着丰富的社会美,它通过讴歌真善美来揭露假丑恶,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给人以启迪和教育。
3.享受引人入胜的艺术美。如,《最后一课》中强烈热爱祖国的韩麦尔先生,它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有着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课文将韩麦尔先生对母语的热爱深深融入学生的心灵,不但是实现德育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引人入胜的艺术美的最直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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