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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群体事件的集体行为机制研究

2012-04-29罗坤瑾

经济研究导刊 2012年20期

罗坤瑾

摘要:美国心理学家尼尔·斯梅尔塞提出的“价值累加理论”成为解释群体行为的经典理论。该理论提出集体行为发生的六个必备因素:结构性诱因、结构性紧张、一般性信念、触发因素、行动动员和社会控制能力的疏忽或失效。运用该理论分析广东乌坎群体事件,梳理出群体事件产生的脉络,便于把握事件中的集体行为机制,以期诊断群体事件产生的症结。

关键词:集体行为;斯梅尔塞;价值累加理论;网络舆论

中图分类号:D6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0-0181-02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部分公众参与并形成有一定组织和目的的集体上访、集会、游行、阻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静坐请愿、聚众闹事等群体行为,并对政府管理和社会造成影响。网络群体事件是指在互联网上发生的有较多网民参与讨论的事件,因其具有群集性、广泛性、突发性而引起各方人士关注。发生于2011年9月21日的广东乌坎400多名村民打砸警员、警车的恶性群体事件,是继贵州瓮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之后又一大规模的群体事件。网络群体事件应引起政府管理者的高度重视。美国心理学家尼尔·斯梅尔塞所提出的“价值累加理论”极好地诠释了集体行为机制。本文即运用该理论分析在乌坎群体事件中各要素的传播特征,以期诊断群体事件产生的症结。

一、 集体行为机制理论的提出

自20世纪60年代起,美国社会集体行为的频繁发生就已引起了许多社会学家的关注,也因此产生了许多分析群体性事件的社会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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