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精神的主体要素
2012-04-29赵炎
清华管理评论 2012年3期
关键词:企业
当前,在创业活动盛行的美国,创业者主要指创建自己的、新的中小企业的人。然而并不是所有新的中小型企业的业主都是创业者,也并不只有新的中小型企业才可以称为创业企业。是否为创业企业,重要的不是规模的大小或历史的久暂,而在于是否具有创业精神。
创业精神包含有多个要素,创新为其核心。创业的含义——资源的重新组合、转化和创造价值——本身就包含创新。今天的创业,不管是街头摆摊的生存型创业还是开发新型药物的机会型创业,其主要驱动力都不会仅仅来源于追求个人独立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欲望。创业者或者拥有一种新技术、产品或服务,或者找到一种生产现有产品的新方法,或者慧眼发现一块新市场,或者挖掘出提供一种新资源的办法。这些活动都属于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所界定的创新范畴,因为它们为社会提供了新的交易机会。如果社会能够接受这种创业行为,就表明社会认为新的要素组合比旧的要素组合更有价值。
以创新为核心的创业精神包含三个主体要素:把握机会,甘冒风险,自我超越。以把握机会为基础的主动性,是创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因素;Entrepreneurship(创业)最初即指创业者与普通雇员的区别在于前者的风险承担能力;而不断追求自我超越能够规避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机会主义陷阱”,从而实现持续发展。
把握机会
创业首先由机会启动,然而,要敏锐地把握商业机会,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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