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押前约谈机制的完善
2012-04-29刘水华
人民论坛 2012年32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刘水华
【摘要】作为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的一项创新之举,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押前约谈机制能及时有效地纠正自侦部门办案中的违法违规情形,遏制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滥用,促进文明规范执法。通过考察新余检察机关对押前约谈机制的探索,文章提出要明确厘定约谈人员职权的界限,全面统一规定约谈的内容,规范约谈程序等建议。
【关键词】检察机关 内部监督 押前约谈 新余
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押前约谈制度,是指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在自侦部门结束对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行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与嫌疑人就办案人员执法行为是否文明规范、有无违法违纪情形等进行谈话的一项内部监督工作机制。作为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的一项探索,该项机制在新余检察机关两年多来的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必要进行深入探讨和总结。
新余检察实践中的押前约谈机制探索
自2010年开始,新余市逐步推行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押前约谈制度,出台了《纪检监察人员约谈羁押前职务犯罪嫌疑人实施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约谈对象、约谈时间、约谈内容、纠正措施等方面的内容。该制度运行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对102名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进行了押前约谈,占同期立案总人数126人的81%。约谈机制实施以来,在三个方面发挥了比较突出的作用,体现为“三个有效”:
第一,有效纠正了执法办案中的一些违规行为,消除了一批办案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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