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2012-04-29姚晓肖
新闻世界 2012年4期
关键词:文化
姚晓肖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根据,由某一群体和一些个体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包括各种类型的民族传统和民间知识、各种语言、口头文学、风俗习惯、民族民间的音乐、舞蹈、礼仪、手工艺、传统医学、建筑术以及其它艺术”。无疑,这些都是人类共有的、具有历史传承的文明“瑰宝”。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人类文明的瑰宝,其必要性不言而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一样,是在人类漫长、悠久的文明历史中,产生了无数具有文化特性和民族文化渊源的口口相传的技能和民族文化遗产。这些鲜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见证,往往蕴藏着传统文化最深的根源,保留着形成该民族文化的原生态以及各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它同时也反映了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对自身特性的认同和自豪感,以及被国际社会认知的程度;它不仅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成就的标志,也是反映当今文明的标志。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代表着我们优秀文化传统的民间艺术并没有进入我们的主流文化,而是一直处于一种自生自灭的原生状态。它们通过神话、传说、故事和史诗形式记录着一个民族的喜怒哀乐和爱憎好恶,并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精华。文化形态失去了原有的生存土壤和社会环境,就会慢慢走向变异甚至死亡。……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