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稀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券
2012-04-29苏泊
文物春秋 2012年6期
苏泊
【关键词】新中国;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公债条例;作用
【摘 要】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稳定经济秩序,解决财政困难,中央人民政府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发行了公债,即1950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此次发行的公债有壹分、拾分、壹佰分、伍佰分四种面额,1951-1955年分5次付息。华北军区烈士陵园收藏有一件面额为壹分的公债全息券,本文对此公债券及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发行背景、过程、历史作用等进行了概述。
华北军区烈士陵园珍藏着一张珍稀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全息票,这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发行的公债。
此次发行的公债有壹分、拾分、壹佰分、伍佰分四种面额,华北军区烈士陵园所收藏的是其中的壹分全息券。该券采用竖式平版印刷,票幅为123×179毫米,主图71×170毫米,紫灰色。正面图案分两部分,主图案居左:方框式花边,上方自右至左分三行横印 “一九五零年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券第壹期”字样,其下有8位红色数字编码(19251554)和3位罗马数字(ⅠⅡⅢ)组成的票号;中间带有边纹的圆圈内有工厂及压路机图案;下方的“壹分”面额外饰多边形花边,券面四角各印较小的面额图案。右侧为利息票,分别是1951年至1955年各1枚,自下而上排列,最下面一枚内容为“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一九五零年第一期 息票 凭此息票于一九五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向人民银行领取利息○·○伍个分”(图一)。
公债券背面右侧印“一九五零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条例”,分三栏竖印,后有时任财政部长薄一波的签名,并加盖“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印”的红色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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