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农机监理工作 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2012-04-29杨凤安周春华
吉林农业 2012年7期
杨凤安 周春华
近年來,农机安全监理的社会地位得到了明显提升,执法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给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广大农村农业生产设施和条件不够完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文化素质不高,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乡村道路条件差,农机安全隐患多;拖拉机设施不配套、技术状态普遍下降;黑车非驾、违章作业问题十分突出;达到报废标准、拼装改装的拖拉机随处可见等问题仍然存在,严重的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1.正确处理行政执法和为民服务的关系
农机监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首先要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要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上,想农民群众之所想、急农民群众之所急,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取信于民;要坚持依法行政。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农机安全监理的各项工作,在行政许可范围之内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监理职权,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计较个人得失;要淡化权力观念。为农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积极主动地接受群众的监督,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不符合依法行政的陋习必须克服,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正确处理农机培训与监理考试的关系
农机培训是拖拉机驾驶人学习掌握农机知识、安全常识、驾驶技能的一项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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