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旧会计制度下公立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的差异
2012-04-29匡美娟
经济师 2012年8期
匡美娟
摘 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财政部于2010年出台了新《医院会计制度》,规范了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会计核算。为了更好地落实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实施,文章就新旧制度中关于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的核算内涵、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及盘盈固定资产的计价等方面的差异进行了对比思考。
关键词:公立医院 新医院会计制度 固定资产核算 差异
中图分类号:F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8-143-02
为了规范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会计核算,2010年年底财政部出台了新《医院会计制度》,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施行。本文就公立医院固定资产在新旧会计制度中核算的差异进行分析比较,以便更好地做好新制度下的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
一、新旧医院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内涵不同
新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固定资产指医院持有的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一般固定资产单位价值>1000元,专业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预计使用年限大于1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图书等资产。
旧制度规定医院固定资产起点标准500元,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专用设备>800元,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很显然,如果仍然执行旧制度中关于固定资产的起点标准,会使医院固定资产的范围增大,把不该计入固定资产的资产计入了,既不能合理有效地计入当期的收益,又造成医院当期计提折旧的增加,从而造成虚增固定资产总额和医院收支结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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