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权转让背景下流域生态补偿的法律思考
2012-04-29彭玉兰才惠莲
人民论坛 2012年8期
关键词:生态
彭玉兰 才惠莲
【摘要】流域生态补偿是减少因上下游间的需水行为产生的负面影响的方式之一。我国政府主导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已不能满足时代的发展,市场的进入已是大势所趋,因为它能优化水资源的配置,实现补偿方式的多样化。法律是实现社会公正的重要手段,通过介绍国外水权转让下流域生态补偿的实例,提出我国在流域的市场生态补偿上的法律对策。
【关键词】流域生态补偿水权转让法律思考
水资源是重要的国土资源,世界上许多国家正面临水资源危机,水资源日益成为人类争夺的焦点。我国流域水资源有限,上下游水资源的分配要遵循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保障下游的发展,上游地区需作出一定程度的利益让步,因而对上游地区进行生态补偿是必要的。
流域生态补偿内涵及必要性
流域生态补偿是一个广泛运用于经济学、生态学、法学等学科的交叉概念,它是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方式。法学学科的流域生态补偿是指在流域生态补偿过程中,调整国家或市场与因生态开发而致利益受损者基于生态保护行为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的总称。笔者认为对流域生态补偿的范围既包括保证一定水体质量的特定居民,还包括遭受生态系统破坏的主体。
市场模式下流域生态补偿的必要性。1、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存在问题。流域生态补偿主要分为政府补偿和市场补偿两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由政府主导,主要形式是货币补偿。……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