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主义道德要求的三个层次刍议
2012-04-29王兆熊
经济师 2012年8期
王兆熊
摘 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具体分为三个层次,但其实各个层次的“公”与“私”概念内涵不同:第一层次的“公”与“私”是指两种不同的思想意识和精神境界,第二、三层次上的“公”与“私”是经济利益序列的范畴,指经济利益、物质利益上的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它们分别反映着不同意义上的公私关系。
关键词:集体主义 道德要求 层次 公与私
中图分类号:D648.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8-008-02
在“05方案”提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的课程设置的同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也被列为全国统一使用教材。这两项举措,对增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对教材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还存在一个把握和理解的问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在论述集体主义问题时有这样一段话: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依据我国经济生活和人们的思想道德状况的实际,可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具体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无私奉献,一心为公。这是集体主义的最高层次,是共产党员、先进分子应努力达到的道德目标。二是先公后私、先人后己。这是已经具有较高的社会主义道德觉悟的人们能够达到的道德目标。三是公私兼顾,不损公肥私。这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但实际上,这里并列一起的三个层次的“公”与“私”是具有不同内涵的概念,因而三个层次的划分很难说是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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