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质监局出台新政支持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012-04-29孟爱民刘回春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2年9期
孟爱民 刘回春
7月6日,内蒙古包头市政府印发了《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稳增长、促发展”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包头市质监局高度重视,根据市政府《通知》结合本部门的职能职责,经过多方调研和讨论,出台了《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稳增长、促发展”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把“稳增长”放在突出位置,以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动产业升级和产品换代,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包头市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
《意见》强调了当前及今后应该着力抓好的九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一要坚持“履行职责,服务先行”宗旨,把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关。要转变服务方式,超前服务,按照“主动对接、提前介入、对口服务”的原则,建立联系人制度,对全市新建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前期主动提供特种设备、标准、计量、质量等方面的“一揽子”式综合咨询服务。
二要引导帮助企业夯实质量安全技术基础,规范履行主体责任的自律行为。充分利用包头市质监信息网标准查询平台,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迅捷、便利的标准信息服务。
鼓励优势企业牵头引领,或参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起草,增强市场竞争优先权和话语权。帮助企业开展基础计量和特种设备能效测试工作,督促企业严格履行质量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快质量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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