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背景下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探讨
2012-04-17李继志
农业现代化研究 2012年4期
关键词:农村
李继志
长期以来,由于受到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城乡居民公共服务的提供机制也呈现出明显的二元经济特征:城市的公共服务基本由财政供给,而农村的公共服务则更多地依靠农民自己提供,由此导致了城乡公共服务在供给数量和供给质量方面的巨大差异。十六届五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由支持农业生产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延伸到农村教育、医疗、养老、交通、水电以及农村新能源的建设上来[1]。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确定了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改革目标,其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到2020年明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城乡一体化的思想就是要将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谋划,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政策、经济、环境和社会公共事业等方面发展的一体化,逐渐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让城乡居民均等的享受经济增长的成果,实现整个城乡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此后,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投入力度,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规模和速度得到快速发展:截止2011年底,我国解决了6398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和60万无电地区人口的用电问题;免除3000多万名农村寄宿制学生住宿费,其中1228万名中西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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