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课程多元化教学方法探析——以《宋代法律制度》一章的教学为例
2012-04-13李岭梅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李岭梅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河南郑州 451195)
中国法制史课程多元化教学方法探析
——以《宋代法律制度》一章的教学为例
李岭梅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河南郑州 451195)
尽管中国法制史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从目前的教学实践来看,中国法制史课程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为改变这种状况,应采用多元化教学方法,即除了采用传统的讲授教学法外,还有必要引入案例教学法、比较教学法和多媒体教学法,从而增加课程的趣味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独立的法律思维能力。本文以《宋代法律制度》一章的教学为例,探析多元化教学方法在中国法制史教学中的应用。
多元化教学方法;中国法制史;教学;宋代法律制度
《中国法制史》作为大学法学专业课程,在法学教育中占据一定的地位。但是由于中国法制史具有史学的“务虚”特征,因此在以追求“务实”的法学教育环境中,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已经成为一门渐趋弱势化的学科。笔者从教以来,一直担任《中国法制史》的教学工作,对该门课程所面临的困境有着深刻的认识,如中国法制史教材以断代史为体例的模式令学生感到内容繁杂且重复枯燥,该学科涉及大量文献典籍及生僻字词让学生望而生畏,中国法制史缺乏实用价值而使学生产生传统法律虚无主义的错误观念等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教师应当采用多元化教学方法,以讲授教学法为主,适当辅以案例教学法、比较教学法和多媒体教学法,从而增强课程吸引力,加深学生对古代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达到改善教学效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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