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警职业导向的公安专业人才培养实践
2012-04-13林建辉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9期
林建辉
(湖北警官学院 信息技术系,湖北 武汉430034)
网警职业导向的公安专业人才培养实践
林建辉
(湖北警官学院 信息技术系,湖北 武汉430034)
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对公安院校学生培养产生深远影响。应从专业教学能力、学科体系运行、人才培养界定、师资队伍建设等角度分析网络警察的培养实践,并从质量工程、技能工程和资源工程三个方面设计并实践应对措施。
网络警察;招录体制改革;人才培养;措施
作为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从根本上规范政法机关进人机制的战略举措[1]。自2009年我院招收信息安全专业招改生以来,一直致力于提高试点专业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学生警务化管理,强化教育教学基础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在改革实践中,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衡量改革成败的关键,从网络警察的实战需求出发,对课程设置、教学环节、教学手段以及教学资源配置等进行全面调整、科学优化和大胆创新,把职业精神培养、专业能力教育和警务技能训练贯穿于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基本形成了教、学、练、战一体化、公安职业特色鲜明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一、招录培养体制带来的转变
与以往学历教育相比较,就教学相关的内容而言,由于和以往相比生源情况不同,招改生教学实践课程内容多,突出公安职业化教育,突出实战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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