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福珍案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2012-04-13宋淑一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9期
关键词:法律
宋淑一
(华中科技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430074)
唐福珍案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宋淑一
(华中科技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430074)
对案件的法律分析通常从法律关系入手。在唐福珍一案中主要涉及到三大法律关系:村委会与胡昌明之间的集体土地承包法律关系、国家与村委会之间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关系、城管局与胡昌明之间的行政强制法律关系。通过对以上法律关系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矛盾产生的根源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缺陷。国家要规范拆迁行为,必须完善相关立法并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强制拆迁;国家补偿;立法完善
多年后重提唐福珍,一个在暴力拆迁中逝去的女子,人们还在为之叹息,然而一幕幕因暴力拆迁引发的悲剧却依旧在不断上演。在拆迁中,行政相对人必须学会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而行政主体则应该以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一、案情简介
1996年,唐福珍和丈夫胡昌明在成都市区做服装生意。一天,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找到他们,说金华村搞招商引资,兴建一条“农民街”,使用土地政策优惠,村里可统一办理房地产手续。胡昌明觉得不错,决定回家乡投资办厂。从1996年到2005年,他们夫妻俩还多次被当地评为劳模。在此期间,胡昌明为办理房地产手续一直奔波于政府有关部门,但房地产证书最终没能获得。2005年,金牛城乡一体化后,胡昌明企业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成为历史遗留问题。胡昌明所能得到的补偿款从90万元到几次调整后提高至2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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