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猪瘟疫苗须“十防”
2012-04-13吴凡
兽医导刊 2012年1期
吴凡
一、防过早
仔猪应在40~45日龄时注射猪瘟疫苗,不宜过早。因为仔猪出生后,可从母体或初乳中获得母源抗体。并于出生后24 h达到高峰,以后逐渐降低,到60日龄才消失,在此期间,母源抗体可保护仔猪,预防猪瘟。如果过早地注射疫苗,就会破坏母源抗体,使仔猪容易发生猪瘟。因此,对刚生下几天的仔猪注射猪瘟疫苗是不科学的,应等到母源抗体开始消失时,再给仔猪注射猪瘟疫苗。
二、防盲目接种
养殖户给生猪免疫接种前,首先应咨询当地的兽医,了解本地猪病流行的规律和情况,请兽医为其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做到免疫有针对性。
三、防注射过期失效疫苗
任何疫苗都有一定的有效期,超过有效期,则失去免疫效力。将过期疫苗当作合格品使用,必然会造成免疫失败。因此,养猪户选购疫苗时,应根据饲养生猪的数量和疫苗的免疫期限制定疫苗用量计划,并到正规的畜牧部门选购疫苗。不要购买瓶壁破裂、瓶签不清或记载不详的失效疫苗和没有按要求保存和快到失效期的疫苗。购买疫苗后,要严格按疫苗的运输与储存条件执行。稀释后的疫苗要尽快用完,避免使用过期的稀释疫苗。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普便使用的“猪瘟细胞培养活苗”,稀释后,若气温在15℃以下,应在6 h内用完;若气温在15℃~27℃,必须在3 h内用完。如果继续沿用过去使用“猪瘟兔化弱毒疫苗”的使用方法,“稀释后当天用完”,必然会造成免疫失败。
四、防剂量不适宜
给猪注射疫苗前,应充分摇动,使沉淀物混合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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