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一种社会学视角的分析及启示
2012-04-12张丽芬孙秀兰李丹妃
湖北社会科学 2012年1期
关键词:功能
张丽芬,孙秀兰,李丹妃
(1.湖南中医药大学 社会科学部,湖南 长沙 410007;2.中山大学 社会学系,广东 广州510275;3.湖南师范大学 社会学系,湖南 长沙 410081)
监狱:一种社会学视角的分析及启示
张丽芬1,孙秀兰2,李丹妃3
(1.湖南中医药大学 社会科学部,湖南 长沙 410007;2.中山大学 社会学系,广东 广州510275;3.湖南师范大学 社会学系,湖南 长沙 410081)
对于监狱的社会学研究主要存在三种理论视角,即结构功能论视角,冲突论视角和互动论视角。从结构功能论视角来看,监狱具有惩戒和改造罪犯的功能,但由于劳动改造能带来经济效益导致许多监狱的工作重心偏移,因此要改革监狱经费保障体系,实现监狱功能单一化。从冲突论视角来看,监狱是国家控制冲突的激烈程度,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工具,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导致冲突的根源,要建立有效的冲突化解机制。从互动论视角来看,监狱是改造罪犯的特定情境,但也会导致罪犯之间互传恶习,面对狱警时阳奉阴违,要采取分管分押的监管模式,并建立新的评估体系。
监狱;结构功能论视角;冲突论视角;互动论视角
根据我国《宪法》第28条规定,监狱是指国家依法设置与管理的,对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实行惩罚与改造的刑罚执行机关。它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主要是监管不适宜在监外劳动改造的、已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罪犯的场所。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曾说过:“研究社会应从调查监狱开始,监狱乃是研究社会历史文化的绝好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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