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行政调查中被调查人的权利保护

2012-04-12康贞花

湖北社会科学 2012年1期

康贞花

(延边大学 法学院,吉林延吉 133002)

论行政调查中被调查人的权利保护

康贞花

(延边大学 法学院,吉林延吉 133002)

行政调查是现代社会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所运用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行政管理领域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实践中行政调查权的行使缺乏规范,存在相当大的任意性,一些行政机关只顾追求行政效率,忽视对被调查人权利的保护,致使被调查人的权利频频被侵犯。因此,应通过进一步完善行政调查的立法、规范行政调查的程序、完善行政调查的行政救济制度等路径,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从而达到行政调查权实现与被调查人权利保护的平衡。

行政调查;被调查人;权利保护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在现代行政中,行政调查作为行政机关获取信息、取得作出行政决定的证据的基本手段,几乎构成了所有行政决定的必经程序和处置前提。”[1]在行政调查的过程中为了尽快地达到行政目的,确保行政调查的效率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但是无论是强制性的行政调查还是非强制的行政调查,如仅仅追求行政调查的效率性,忽视对被调查人权利的保护,被调查人的权利可能会受到侵犯,如行政机关在行政调查的过程中侵犯被调查人的经营自主权,泄露被调查人的个人信息,从而给被调查人带来不良的影响。因此,在行政调查的过程中注重保护被调查人的权利,对于保证行政调查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调查可能给被调查人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损害,从而提高公众对行政调查行为的信赖程度,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