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招商引资的行为逻辑及其治理
2012-04-12李松玉曲延春
山东社会科学 2012年6期
李松玉 曲延春
(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山东济南 250014)
乡镇政府招商引资的行为逻辑及其治理
李松玉 曲延春
(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山东济南 250014)
农业税取消后,乡镇政府并没有实现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乡镇政府的自利行为依然突出,招商引资仍为大部分农业乡镇的主要工作。乡镇政府招商引资的行为逻辑在于上级政府对乡镇的工作考核和乡镇政府面临的财政压力。双重压力不仅决定了乡镇政府招商引资的行为逻辑,而且决定了对乡镇政府招商引资行为的治理路径,即,一方面要改变上级政府对乡镇工作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另一方面要实现乡镇政府财力与事权的均衡,加大对乡镇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只有改革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才能实现乡镇政府职能的真正转变。
乡镇政府;招商引资;治理
一、问题的提出
长期以来,乡镇政府的自利问题一直受到学者的批评。如杨善华认为,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财政体制改革开始,乡镇政权变为了“谋利型政权经营者”,即作为政府的最低一个层级,乡镇政府不是将自己应该担负的行政管理事务看做自己的主业,而是将经济活动看做是自己的主业。①杨善华、苏红:《从“代理型政权经营者”到“谋利型政权经营者”——向市场经济转型背景下的乡镇政权》,《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1期。陈盛伟则将乡镇政府称为“谋利型政权代理人”,乡镇政权既是国家利益的代理人,又是谋求自身利益的行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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