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院校图书馆法律文献的适用性服务
2012-04-12袁思本
河南图书馆学刊 2012年1期
袁思本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图书馆,江苏 南京 210046)
1 引言
法律文献是公安院校图书馆专业知识馆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公安法律教学科研工作强有力的支撑。公安院校对于法律文献的需求数量、利用程度等方面与普通高校的法律专业又有着不同的特点,这就需要法律文献的服务者——图书馆认真考虑在把握自身教育教学特点的基础上,提供适用性的法律文献服务,体现馆藏法律文献的实际利用价值。
2 法律文献的馆藏
2.1 法律文献的概念
法律文献资源是指广为分布的法学专业文献的有机集合,广义地讲泛指国内外各类政治、经济制度、法律制度的物化知识财富在各类图书馆、信息中心、资料室中的存在方式及现状[1]。我国从夏朝开始便出现了法律文献,从《禹刑》《汤刑》《九刑》直至后来的各类法典,充分体现了我国历朝历代法制建设的发展。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法制建设、法学教育以及法学研究得到了长足发展,法律古籍的搜集整理和新文献的出版收藏日趋完备。
2.2 法律文献的形式
法律文献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一种是指对法的研究和解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学[2]。一般法学院校图书馆都会比较全面的收藏这两种形式的法律文献,但是对于公安院校特别是公安职业学院而言,从教学实践的侧重点考虑则更注重第一种形式文献的收藏,因为公安工作需要实际操作能力,其次是技术环节和理论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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