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可持续发展的立法保障
2012-04-12欧俊洁
河南图书馆学刊 2012年1期
欧俊洁
(柳州市图书馆,广西 柳州 545001)
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宣布,《公共图书馆法》已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这是国家全面提升我国图书馆服务水平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大举措,对于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满足人民群众获取知识和信息需求,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立法是实现公共图书馆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1.1 公共图书馆立法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近年来,虽然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图书馆法》)的呼声一直很高,国外也非常关注我国图书馆的立法情况,但至今我国尚未制定出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图书馆法,这一方面不利于图书馆工作的统一化、标准化,导致图书馆管理系统技术含量低、质量不稳定,标准化程度不高,也不利于唤起公众对图书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全球范围来看,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日本、俄罗斯等图书馆事业比较发达国家,都颁布了图书馆法,对促进保证图书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文件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和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一起来,实现图书馆事业的全面发展”。这充分说明了我国图书馆法制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2 立法保障是图书馆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应在国家图书馆事业建设中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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