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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审计治理效应研究综述

2012-04-12袁明智

关键词:审计师契约会计师

袁明智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系,广东东莞523808)

外部审计治理效应研究综述

袁明智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系,广东东莞523808)

两权分离带来的信息不对称及代理冲突,使得外部审计成为公司委托代理问题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分析了审计治理效应的理论基础,通过对国内外研究文献的回顾,综述了审计治理效应研究的主要成果,提出在我国当前制度背景下充分发挥外部审计治理效应的政策建议。

外部审计;治理效应;代理冲突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出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职业经理人受所有者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拥有充分的经营决策权。在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中,不论是委托方还是代理方,都属于理性的经济人,具备各自的目标函数。代理人为达到个人收益最大化的目标,会借助所具备的信息优势去侵蚀委托人的利益,这就产生了委托方与代理方之间的代理冲突;而在企业开展债务融资的过程当中,还会出现管理层与债权人之间的代理冲突。这种代理冲突产生了相应的代理成本,严重的代理成本使得上市公司对外部监督以及约束机制产生了内在需求(Jensen&Meckling,1976)。[1]305-306而在所有的这些外部监督机制中,外部审计因其对公司财务报告所提供的鉴证职能而成为公司委托代理问题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于外部审计产生的需求源于两权分离带来的信息不对称及代理问题,审计本身有其独特的存在价值。而审计作为一种外部治理机制,其治理效应如何以及哪些因素会影响其治理效应,则是审计治理研究的核心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审计治理效应的理论基础,继而通过对国内外研究文献的回顾,梳理了审计治理效应研究的主要成果,并进一步提出在我国当前制度背景下充分发挥外部审计治理效应的政策建议。

一、外部审计治理效应的理论基础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对审计治理效应的解释

信息不对称理论始于George Akerlof(1970)对“柠檬原理”的阐述和研究。信息不对称理论的主要观点是:经济活动中某些参与者拥有其他参与者没有的信息,从而引起经济利益向具有信息优势的参与者倾斜,产生不公平的经济后果。

其中,信息非对称又可以细分为事前非对称信息和事后非对称信息两类,事前非对称信息会导致逆向选择,事后非对称信息会导致道德风险。

依据信息不对称理论对审计产生的经济原因的解释,审计产生最根本的原因是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在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信息上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审计在资本市场上的价值以及其能够发挥外部治理作用的前提就是审计能够有效地降低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风险。针对审计降低信息风险这一功能实现途径的进一步研究,理论界产生了信息假说、信号假说和保险假说。信息假说认为股东等广泛的利害关系人将财务信息作为其做出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类决策的依据,从而对财务信息的质量有了较大的依赖性。但是这些利害关系人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以及出于成本效益角度的考虑本身并不能判断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公允。而审计被定义为“客观地获取并评估关于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事件认定的证据,以验证这些认定与确立的标准之间相符合的程度,并把结果传达给有利害关系的用户的一个系统过程”①将审计定义为一个系统的过程,更符合具体的审计实务操作过程。。从而审计在信息假说下通过其鉴证机制发挥了改善财务信息质量的作用。信号假说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在有效的资本市场上高质量的企业可以以较低成本代价采取某种行动,而低质量的企业作为出于成本效益的理性考虑不会采取同样的行为,从而理性的投资者可以根据某种特定的行为将资本市场上的优质企业识别出来,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审计就是这种可以帮助投资者将高质量企业与低质量企业区分开来的信号传递机制之一。在相对有效的资本市场上,各融资主体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问题所带来的逆向选择,高质量的资本市场主体赢得竞争最为有效的方式就是在向市场传递真实财务信息的同时通过采用诸如聘请高质量审计师等策略。其目的在于向市场传递其财务报表信息更具可信性的信息,以将自身与低素质的企业区分开来,从而达到使自身的证券发行价格合理化以实现有效融资的目的①这一观点的假设前提是:低质量的企业采取同样的行为可能要付出更多的隐性成本。。实证会计理论已经证实了这一点。

信息假说与信号假说强调的是审计的鉴证机制②所谓鉴证就是通过一定的程序收集,在收集到充分适当的证据基础上对鉴证对象信息出具意见,以提高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信赖程度。,重在实际上降低信息风险。但是,单一的鉴证机制在受到审计师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的限制时,不能最终理想地降低投资者最终承担的信息风险。此时我们需要同时实现审计的风险转移功能。审计的保险假说以信息风险的转移机制作为其理论基础,其基本思想在于投资者可以信赖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通过审计的鉴证机制提高信息质量并降低信息风险,同时在审计师未能按照约定或相关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时向审计师提出赔偿或处罚,从而将信息风险与审计师的履约行为绑定,实现审计的保险机制从而转移部分信息风险。但是,审计保险价值的实现需要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尤其是良好的民事法律赔偿制度作为支撑。

(二)契约理论对审计治理效应的解释

基于契约经济学视角来分析审计制度合理化路径能够开拓研究的视野,以科学标准去评价审计制度的合理有效性③在引进契约经济学对审计制度建设进行经济学解释之前,受托经济责任论是现阶段中国经济转轨时期审计制度建设的最为重要的基础理论依据,并形成了“有受托经济责任,就必须进行审计”的指导思想和侧重保护代理人利益的审计制度设计倾向。。契约理论分为完全契约与非完全契约,在新古典契约理论当中,对于完全契约理论进行了深入探讨,认为完全契约指的是契约缔约双方都可以充分预见契约约定期之内有可能会出现的重要事件,各个契约利益相关方都自愿遵守约定条款,同意在执行过程当中出现争议时引入第三方协调解决。而现代契约理论则基于完全契约的假设条件,通过对与现实情况不符的部分进行分析,在打破完全契约假设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完全契约理论。该理论认为在契约签订过程当中,因为个人存在着非完全理性特征,再加之信息的不对称性,会导致契约各个当事方或者是第三方都难以完全客观地对待契约当事人的行为,从而导致契约条款存在不完全性,所以委托人就需要在契约当中设置一种条款,以激励的方式来诱导代理人能够遵循委托人的意愿来行事,从而应对契约条款的不完全性。由此引出了对激励契约与最优契约④这里的完全契约可以理解为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的次优契约。的讨论。Ross,S.(1973)认为在现实约束条件之下的最优契约应该满足的条件有:委托人和代理人需要平摊风险,可以利用一切可能的信息来确定契约内容机制;契约的报酬结构应该根据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委托人与代理人对于没有解决的不确定因素以及风险规避行为保持敏感嗅觉。

David Flint(1988)认为,审计制度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经济控制,是各个利益相关方在权利、义务以及行为等方面做出的一种约定,带有契约安排的色彩。所以说,契约理论能够作为审计制度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契约理论对审计外部治理功能的理解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指导意义:第一,契约是由双方意愿一致而产生相互间法律关系的一种约定。从实质上看,审计只有独立于委托代理双方,才有可能被各个利益相关方所认可,这样才会对契约的缔结、履行起到独立控制作用。这一点区别于“受托经济责任论”下的审计制度侧重于代理人对委托人的服从关系;第二,审计可以理解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代理成本而设置的一种外部机制。但是审计作为契约集合中的一部分,其本身也会产生一定成本,只有审计收益高于审计成本时,审计需求才会出现;第三,由于现实约束条件下的最优契约需要满足一些权责利配比条件,审计制度设计必须充分考虑这些条件是否存在。如果契约本身有着明显的缺陷,则应该审慎界定审计作用和审计责任;第四,审计的基本功能在于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代理冲突问题。但是,也必须认识到审计不可能根本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其原因在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因为知识的不对称性所出现的代理问题不可能通过审计予以解决。

二、外部审计治理效应研究的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外对于外部审计治理效应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审计能否作为一种外部机制发挥公司治理作用,其治理效应如何以及哪些因素影响其治理效应。

(一)独立审计能够作为一种外部治理机制的原因

Jensen&Meckling研究发现公司规模越大越会选择更大的审计事务所,从而揭示了外部审计需求来自于降低代理成本的动机。Chow将管理者持股比例、财务杠杆、公司规模、会计数据为基础的债务契约的数量等公司特征作为代理成本的替代变量,最终发现这些因素显著影响审计的成本和效益,进而得出公司自愿接受外部审计是出于降低代理成本的需要。[2]272-291DeFond指出委托代理冲突的程度越高,对高质量外部审计的需求越高。代理人预期可能产生的代理成本越高,其降低代理成本的动力也就越强。以上几位学者的观点也即是审计需求产生的委托代理理论说。Wallace认为股东及利害关系人的各项决策广泛依赖于财务信息,但是同时他们作为信息弱势一方又不具有判断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公允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能力,因此必须聘请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会计师来进行审查,通过出具报告进行鉴定证明。这种审计需求的信息假说区别于委托代理理论的重要一点是它并不需要财务信息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存在明确的委托代理关系。Wallace认为外部审计自愿性需求源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诉求:监督需求,投资者聘用审计师约束公司内部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信号需求,内部人聘请高质量审计师对其反映其受托经营责任的财务报告出具意见,从而向利益相关人传递反映其良好经营业绩的财务报表信息可靠性信号的需要;保险需求,一旦出现企业经营失败或存在操纵财务会计信息的行为被发现,股东能向出具审计意见事务所追偿其所遭受的部分损失的需要。Dye建设性地提出了审计需求产生的保险假说,他认为审计本身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审计的鉴证机制,而且体现在审计的风险转移机制,外部审计在资本市场中充当着信息与保险的双重角色。[3]887-914中国学者吴溪对发生事务所变更的一些可能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证据支持客户重要性也即公司规模对审计师变更有重要影响。[4]27-30孙铮、曹宇研究发现股东背景对审计师选择有重要影响,其中股东境外的背景在促使内部人选择高质量外部审计师方面有积极影响。曾颖、叶康涛以大股东持股比例、资产负债率作为代理成本的替代变量研究发现了这两者与独立审计师需求间的显著相关性,并发现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资产负债率高的公司对高质量审计师需求更高,且第一大股东持股与独立审计需求之间的倒U型关系,从而从实证上支持了代理理论在中国资本市场上成立。[5]63-70张奇峰以审计需求产生的三个假说为基础分析了中国上市公司独立审计需求的原因与治理,最终他主张中国独立审计需求的产生源自于降低代理成本的需求。王艳艳、陈汉文和于李胜以股权集中度作为替代变量研究发现,代理冲突严重的企业有动机选择高质量审计,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从而达到吸引潜在的投资者目的,并且在我国上市公司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与股权集中度之间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并且进一步发现且随股权集中度的提高,高质量审计需求程度会加剧。[6]72-82

(二)独立审计能否作为一种外部机制发挥公司治理的功能

Datar,Felthman&Hughes研究发现聘请高质量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在其股票首次发行中能够得到较高的市场溢价,由此可见审计具有信号价值,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高质量的企业与低质量的企业区分开来从而发挥公司治理的作用。Simunic&Stein研究发现美国证券市场能够对审计的保险价值做出反应。Ashbaugh&Warfield发现资产负债率可以看成计量公司内部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的代理指标,财务杠杆比例越高,债权人越有动机聘请高质量审计师,同时公司出于降低借款利息和免受更严格的债务契约条款约束的需要,也更愿意聘请高质量审计师。Pittman&Fortin研究发现,聘任“六大”进行年报审计提高了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从而降低债权人对债务人进行监督的代理成本,从而使得公司借款成本降低。Joseph&Wong选择八个新兴市场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外部审计师能否起到外部机制的公司治理作用,他们发现有代理冲突程度较为严重的企业更偏向于雇佣国际“四大”对其财务报告进行审计。[7]35-72

宋衍蘅和殷德全研究发现后任审计师的审计收费还与更换事务所的公司特征相关,公司盈余管理程度越高,后任审计师的审计收费更高。李补喜和王平心发现独立董事规模与审计费用显著负相关。刘继红和周仁俊发现商业银行的风险指标也与审计收费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车宣呈以中国资本市场为背景,从独立审计师选择与公司治理特征的视角出发,较全面地探讨了高质量外部审计需求与公司治理因素的相关性。研究显示上市公司对高质量独立审计师的选择与一些公司治理因素的替代变量之间总体上具有显著的相关性,说明独立审计总体上能够起到外部机制的公司治理作用。[8]61-67

Shleifer&Vishny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的注册会计师能够在企业内部治理机制不强、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时候,大股东借助于关联方交易掏空企业的情形下,出具适当的审计意见。Eli.Ferdinand&Judy将通过盈余管理模型测算结果与审计意见联系起来检验了两者之间的相关性,并得出在美国有效审计市场当中,注册会计师能够有效识别企业的会计利润操纵行为。Becker等研究认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往往信息含量是较高的,通过审计意见可以探察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X.Su将沪深股市1995-1997年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明确了审计意见与盈余管理之间存在的关系情况,认为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具有边际ROE落在[10%,11%]或[0%,1%]之间的上市公司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性。这表明,注册会计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王跃堂研究发现自愿执行三大减值政策的公司比未执行三大减值政策的公司有更大可能性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刘斌研究发现,利润影响程度、盈余管理动机、企业财务状况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主要考虑因素。王霞和张为国研究发现错报的金额以及错报涉及项目数量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有显著的影响,表明注册会计能够揭示被审计单位重大的盈余管理行为。胡奕明和唐松莲研究发现,银行货款利率无论期限长短都与借款企业聘请的事务所规模和最终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有显著的相关性,而与借款企业本身的信息透明度之间并不存在明显的相关性,从而说明审计在银行借款定价决策过程中能够发挥一定的决定作用。[9]27-36

(三)哪些因素影响独立审计作为外部治理机制治理作用的发挥

Maxwell&Miller研究发现,审计质量和审计任期显著负相关,在那些发行非投资级债券的样本公司中这种负向关系更为显著。陈信元和夏立军以操纵性应计利润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指标研究发现,在控制了事务所特征、行业成长性、公司规模、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上市年龄以及年度等变量后发现,公司操纵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与审计任期之间区别于以往研究结论,呈正U型关系。刘启亮研究了审计任期对上市公司审计公司治理效应的影响。

Beleer&Hunton发现非审计服务的提供会对审计师审计意见决策质量产生消极影响。DeFond发现没有证据表明提供非审计服务会影响审计师对持续经营有疑虑的被审单位财务报告发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决策。刘星等国内首次实证验证了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非审计费用及非审计费用占会计师事务所总体收费比重的大小对操控性应计利润没有明显影响。从而表明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服务同时提供非审计服务并没有影响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董普、田高良和严骞也研究了非审计服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鲁桂华、余为政和张晶研究发现,相对规模较大的审计客户,规模较小的审计客户被审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较高,从而说明了客户重要性对审计意见决策有重大的影响。王雄元和管考磊以及陈小林和张立民则研究了客户的公司治理特征对审计师审计意见决策行为的有重大影响。蔡春和鲜文铎从专业胜任能力角度分析了审计师的专业技能与其提供的审计服务质量之间的关系。李奇凤和宋琰纹研究了我国会计事务所特有的行政挂靠体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三、我国制度背景下充分发挥外部审计治理效应的启示

审计在资本市场上的价值在于有效降低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风险,而按照审计需求产生的传统解释,审计的功能主要在于其信息鉴证机制,但是从风险导向审计模型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单一的信息鉴证机制并不能有效地降低或消除信息使用者可能面临的信息风险①目前,我国审计准则中提出的风险审计模型关注的是审计的鉴证机制。。因此,正确认识审计的保险价值②目前关于审计保险价值有两类观点,第一类观点实际上是将独立审计视作财产损失保险,本文主要是对此类进行论述;第二类则是从经理人员减少自身侵权责任的角度,将独立审计制度视作责任保险。有着重要的意义。审计的保险价值不仅强调审计的信息鉴证功能,而且强调审计的风险转移机制。这样审计的保险价值就为信赖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信息的信息使用者提供了转移剩余信息风险的可能性。

信息使用者信任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出发点在于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注册会计师未能按照业务约定或准则的要求履行职责时可能面临的惩罚。要想使审计充分体现其保险价值,在对注册会计师未按要求履约行为的处罚中仅仅强调行政和刑事处罚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建立合理有效的民事赔偿制度才能够实现处罚的抵押性与补偿性的统一,进而有效转移信息使用者的剩余信息风险。而行政和刑事处罚是国家强制力的体现,它虽然以其威胁性和抵押性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取信于信息使用者,但是它并没有直接的经济补偿性。而我国证券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对信息使用者向注册会计师要求民事赔偿设定了很多限制:上市公司即使存在出具虚假财务报告也只有在该上市公司因此而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法院才予以受理对上市公司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诉讼;股东集体诉讼并不被允许。这种情况下,对于信息使用者而言,审计的价值仅仅在于依靠审计师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的运用,在实质上减少向外披露财务信息中可能存在的错误与舞弊。

在我们目前的法律制度环境下,会计师事务所几乎不会面临民事赔偿法律诉讼风险,这一方面严重削弱了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过程中机会主义行为的约束;另一方面,严重损害了投资者信任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基础公信力。因此,健全针对注册会计师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赔偿制度对于充分发挥外部审计治理作用至关重要。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一方面可以使投资者信息风险得到进一步的降低,另一方面可以迫使事务所在法律风险压力下提高执业质量。

[1]Jensen,M.C.and Mekcling,W.H.Theory of the firm:managerial behavior,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es,1976(3).

[2]Chow,C.W.The Demand for External Auditing:Size Debt and Ownership Influences[J].Accounting Review,1982(57).

[3]Dye,R.A.Auditing standards,Legal liability and auditor wealth[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3(10).

[4]吴溪.中国证券市场审计师变更的若干特征分析[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1).

[5]曾颖,叶康涛.股权结构代理成本与外部审计需求[J].会计研究,2005(10).

[6]王艳艳、陈汉文,于李胜.代理冲突与高质量审计需求—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J].经济科学,2006(2).

[7]Joseph and Wong.Do External Auditors Perform a Corporate Governance Role in Emerging Markets Evidence from East Asia[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2005(10).

[8]车宣呈.独立审计师选择与公司治理特征研究—基于中国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J].审计研究,2007(2).

[9]胡奕明,谢诗蕾.银行监督效应与贷款定价—来自上市公司的一项经验研究[J].管理世界,2005(5).

F239

A

1004-941(2012)04-0081-05

2012-07-15

袁明智(1974-),男,湖南隆回人,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与财务管理。

责任编辑:胡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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