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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欲的调控与伦理的张扬
——“三言二拍”报应类婚恋故事探析

2012-04-12杨宗红

关键词:纵欲婚姻

杨宗红

(1.贺州学院中文系,广西 贺州 542800;2.暨南大学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

情欲的调控与伦理的张扬
——“三言二拍”报应类婚恋故事探析

杨宗红1,2

(1.贺州学院中文系,广西 贺州 542800;2.暨南大学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

“三言二拍”有大量涉及因果的婚恋故事,这些婚恋故事在张扬情欲的同时,也在张扬传统伦理道德。借助于因果,小说家巧妙地将情与理结合起来,调控情欲,张扬伦理,使情与理达到和谐相融的状态,也是小说创作的主旨。这些因果报应作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三言二拍”;报应;道德教化

明代中后期,随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和市民阶层的兴起,人们的道德观与价值观发生了急剧变化,程朱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的教条已很难箝制住人们的世俗欲望和人性要求。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王阳明心学与李贽“童心说”应运而生。

然而,晚明主情思潮却导致赤裸裸的纵欲主义肆意横行,社会上奢侈享乐越礼逾制之风愈演愈烈,道德沦丧,纪纲荡然,传统伦理道德遭受前所未有的冲击。在探寻救世良方的过程中,冯梦龙等主张将情与理结合,以情导理,以理约情。冯梦龙在《情史》中指出,情乃理之维,“世儒但知理为情之范,孰知情为理之维乎”。并认为以理说理不如以情说理,“忠孝节烈之事,从道理去做者必勉强,从至情上出者必真切。”[1](P108)因此,他将“六经”纳入情教的范围之内,在《情史序》中倡言:“我欲立情教,教诲诸众生。”用情教使礼教性情化和内化,并与情融为一体,以此“令人慕义”,“令人知命”,“无情化有,私情化公,庶乡国天下,蔼然以情相与,于浇俗冀有更焉。”[1](P106)《情史》与“三言”,皆是冯氏主情思想的文学体现。可以说,冯氏的情教是外情内理之教。

以情导理固然容易,但“情,犹水也,慎而防之,过溢不上,则虽江海之决,必有沟浍之辱矣”。[1](P114)在社会风气日下的情况下,以理约情却较难。为此,他们在叙述故事时,引入流行于民众中的善恶报应信仰,在倡导情的同时,又痛加针砭淫糜之习、无情负心之举和背信弃义之行,欲使情与理相含相融。冯梦龙《石点头序》言:”石点头者,生公在虎丘说法故事也。小说家推因及果,劝人作善,开清净方便法门,能使顽夫宸子,积迷顿悟,此与高僧悟石何异。”[2](P796)凌濛初也说:“从来说书的不过谈些风月,述些异闻,图个好听。最有益的,论些世情,说些因果,等听了触着心里,把平日的邪路念头化将转来,这个就是说书的一片道德心肠。”(《二刻拍案惊奇》卷一二)故而,小说家在讲述故事时,不时施加干预,在故事的开头或结尾处,不时地对人物和事件作出明确的伦理评判。因“天下之文心少而里耳多”,通俗小说之效,“虽小诵《孝经》《论语》,其感人未必如是之捷且深也。”(《明言》序)因此,小说家尤其要善于在满足世俗欲望的叙事中,策略性地运用善恶报应等容易让人接受的公共性的话语对那些令人生畏的欲望加以调控,使道德上的训诫容易被接受,从而达到警世、醒世、喻世、型世的目的。

“三言二拍”中,有大量的婚恋故事涉及善恶报应,作者通过这些婚恋故事,在表现市民阶层世俗欲望的同时,策略性地将情与理结合了起来。

一、未成婚姻,不逾大防

“三言二拍”中,有不少故事是对青年男女追求恋爱自由和婚姻自由的肯定,如《卖油郎独占花魁》与《乐小舍拼生觅偶》写男子对女子坚贞不二的爱;《闹樊楼多情周胜仙》、《金明池吴清逢爱爱》、《大姊魂游完宿愿》等写女子对男子忠贞的爱情。因为坚贞,他们都获得了好报——一部分人在现实中得到了满足,一部分人通过非现实的方式实现了他们的愿望。

明清时代,由于国家对贞节道德的强化干预,人们将贞节观看得特重。据《明实录》和地方志中统计,明代有三万多名节烈妇女,居历朝之首。小说家虽然受到心学思潮和主情思潮的洗礼,在小说中对婚前越轨行为“网开一面”,但毕竟敌不过占主流地位的儒家文化的影响与官方的倡导,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婚姻而逾大防者,多被否定和压制,以悲剧结局。出于对青年男女的关怀与爱护,小说家一方面主“情”,一方面却又主张未成婚姻,不逾大防。

《拍案惊奇》卷32头回刘尧举在船上与一女子成其好事。其父梦两个黄衣人,一人言尧举得首荐,一言他作了欺心事,已压了一科,果然刘尧举落第。《醒世恒言》卷28头回中,江州秀才潘遇本该中状元,在应试途中与房主人之女谐好,因此“做了亏心之事,天帝命削去前程”,并连续数科不第。《二刻拍案惊奇》卷20头回中,苏州秀才刘唐卿在赴试途中遇一美貌船女,便相撩拔,遂成好事。其父得一梦,梦见神道说他儿子做下欺心事,不能中科举。观上述未婚而有性关系者,在男子几乎都是读书人,本可以得中进士,却因与未婚女发生性关系而遭遇落第命运。

不少人将这种报应视为道德说教,视为作者对于情与理的矛盾心态。其实深究起来,未成婚姻,不逾大防的观念并非出于狭隘的贞节观的考虑。《醒世恒言》卷28云:“若是五百年前合为夫妇,月下老赤绳系足,不论幽期明配,总是前缘判定,不亏行止。”《拍案惊奇》卷34也云:“假如偷期的,成了正果,前缘凑着,自然配合”。一般而言,成“正果”之后,这种“幽期”与“偷期”的往事不会影响到夫妻双方感情,对于婚姻没有什么危害性。但世事难料,倘若不能成为“正果”呢?在特别提倡贞节的时代,女性在“失贞”之后,这种“不贞”不可能不影响到她婚后的生活。《型世言》第11回对此有一段议论可以作为“未成婚姻不逾大防”的诠释:

……不知古来私情,相如与文君是有终的,人都道他无行。元微之莺莺是无终的,人都道他薄情。人只试想一想,一个女子,我与他苟合。这时你爱色,我爱才,惟恐不得上手,还有甚么话说?只是后边想起当初鼠窃狗偷的,是何光景?又或夫妇稍有衅隙,道这妇人当日曾与我私情,莫不今日又有外心么?至于两下虽然成就,却撞了一个事变难料,不复做得夫妇。你绊我牵,何以为情?又或事觉,为人嘲笑,致那妇人见薄于舅姑,见恶于夫婿,我又仔么为情?

由此可见,“未成婚姻,不逾大防”主要是基于社会问题的考虑,基于对女性的保护考虑。观上面所说的报应中,发生性行为的男女,一无婚约,二没有成“正果”。有意思的是,在这种“幽期”或“偷期”中,受报者多是男性。幽期不成正果,则该女子就不是他们之配,当女子别嫁成为他人妻,婚前的不贞会使她们以后的婚姻充满坎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婚前贞节倡导是值得肯定的。

二、自律明伦,以理节欲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礼记·礼运》),儒家并不否定人的正常的情欲。然而,人的欲望不是孤立的存在,相对自然属性而言,社会属性是人之成为人的必然条件。因此,人的性行为受生理冲动支配,更受道德理性支配。纵欲行为的实质是将人的自然属性放到首位而忽视了人的社会理性,人之“四端”就在欲望的追逐中丧失。冯、凌二人倡导情,但是他们反对纵欲,反对为满足情欲而丧失礼义廉耻。

《二刻拍案惊奇》卷38《两错认莫大姐私奔》入话中,四娘贪淫,在与奸夫私奔时,竟然嫌自己三岁小孩碍事,将他丢在草丛中。卷35《错调情贾母詈女》入话中的寡妇马氏与人通奸,为了便利,居然伙同奸夫欲强奸儿媳陈氏,从而惹出人命。《拍案惊奇》卷32《乔兑换胡子宣淫》中,铁生与门生这一对好友为了纵欲,竟然玩起了换妻游戏。卷17《西山观设辇度亡魂》中,吴氏守寡,在请道士斋醮超度丈夫的亡灵时,与道士黄妙修媾和。为了能够长期保持这种关系,吴氏试图害死亲生儿子。卷26《夺风情村妇捐躯》中的杜氏贪慕风情,嫌丈夫粗蠢,与寺庙和尚宣淫,不思归家。《警世通言》第38卷《蒋淑真刎颈鸳鸯会》中,蒋淑真欲心如炽,先与尚未出幼小孩阿巧强合,以致阿巧惊气冲心而殒。出嫁后,先因贪淫害死第一任丈夫。嫁与张二官后,又乘张二官外出做生意时与朱秉中勾搭成奸,反而嫌二官碍事。为了纯粹享乐主义,这些人摒弃了一切社会责任和道德约束。纵欲、奸诈、威胁相并,母子之伦、夫妻之情、朋友之义、婆媳之常伦等都荡然无存,爱情、亲情、友情都因情欲而遭到践踏。对此,作者劝诫世人纵欲的危险:“自古道天道祸淫,才是这样贪淫不歇,便有希奇的事体做出来,直教你破家辱身……”(《二刻拍案惊奇》卷二七)并以善恶报应作为教化手段,以引起人们的警畏。

且看上述纵欲之人的后果:包公识破了吴氏的阴谋,处死了道士,吴氏伤心害病而死;蒋淑真与奸夫偷情时被丈夫当场杀死;马氏与奸夫被陈氏索命而亡;胡生与铁生之妻勾搭纵欲,先后死去,在地狱受刑;杜氏死于争风吃醋的老和尚的刀下。如此等等,在“三言二拍”中甚多。种种恶果,无一例外向人昭示贪淫纵欲之害。

三、信诺忠诚,相互尊重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诚者,天之道也;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诚信是做人立世的基点,是人之为人的准则。在婚姻中,尤其要相互忠诚,互守信诺。当男女相遇两情相悦时,便有非卿不娶非卿不嫁之誓;一旦遂愿,又有白头偕老之盟。然而,很多情况下,当金钱、地位、权势、美色以及其它更诱人的东西出现在一方之前(主要是男方)时,什么山盟海誓都抛向东洋大海,守约的一方受到深深的伤害,甚至于因此而死亡。

“原来那‘夫妻’二字,极是郑重,极宜斟酌,报应极是昭彰,世人决不可戏而不戏,胡乱作为”(《拍案惊奇》卷二十),“话说天下最不平的,是那负心的事,所以冥中独重其罚,剑侠专诛其人。那负心中最不堪的,尤在那夫妻之间。盖朋友内忘恩负义,拚得绝交了他,便无别话。惟有夫妻是终身相倚的,一有负心,一生怨恨,不是当耍可以了帐的事。古来生死冤家一还一报的,独有此项极多。”(《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一)满少卿图高官美色,停妻再娶,忘记贫贱初娶时“若有负心之事,教满某不得好死”的誓言;王娇鸾与周廷章初则两情相悦,在贾姨的主持下成为夫妇。后周廷章回家,父母又替他订下一门亲,周慕财贪色,遂忘前盟。忘恩负义的结果也是很惨的:满少卿为文姬鬼魂所追,周廷章被杖死。《情史·情报》后有冯梦龙评语:“负心之人,不有人诛,必有鬼谴。惟不谴于鬼而诛于人,尤见人情之公耳。”[1]他们的结果,在作者看来,也是属于报应不爽的。

婚姻关系是社会最基本的人伦关系,尤其需要“诚”。“从本质上言,负心的行为不是对某一个体感情的背叛或良心的亏欠,而是对整个传统道德系统的破坏。”[3]“破坏家庭,就是瓦解社会基础,故而整个社会道德不允许这种破坏孳生蔓延”,“从社会政治角度讲,社会不允许这种个人负心行为给整个社会稳定带来威胁。”[4]人们赋予在诚信缺失中受害的一方以超自然的能力以对负心者实施惩罚,实质上是企图以宗教的形式来维护传统的价值体系。

儒家对妇女要求虽然比较苛刻,但亦主张妻与夫齐。《礼记·郊特牲》:“一与之齐,终身不改”,郑玄注曰:“齐,谓共牢而食,同尊卑也。”郑玄注《礼记·内则》曰:“妻之言齐也,以礼则问,则得与夫敌体”。早在汉代,就有“糟糠之妻不下堂”之语,话本小说中也以报应的形式宣传夫妻之间相互尊重。在《拍案惊奇》卷16中,张溜儿指使妻子陆蕙娘以肉体为诱饵骗人钱财,在与被骗者沈灿若接触的过程中,蕙娘爱上了沈灿若,便毅然与沈一起私奔结合。因为张溜儿并没有尊重陆蕙娘,对陆蕙娘的私奔,作者是肯定的。

妾是不能与正妻相提并论的,她们通常只是男性的玩物。《说文》:“妾,有罪女子给事者。”但是,小说家仍主张对妾要尊重,不能打骂。《拍案惊奇》卷36一女子被杀,东廊僧被卷入这桩命案当中,静坐时乃明白,那被杀女是他前生之妾,因无端猜疑,将她拷打锁禁,故有此身之报。只言片语,却揭示出作者进步的家庭观,即夫妻之间应互相信任,互相尊重,反对家庭暴力行为。这既与时代主情思潮相合拍,又超前于时人。

四、尊重他人爱情与婚姻

爱情与婚姻是社会的产物,它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外部环境的影响,为一己之私,破坏他人婚姻与家庭,必然导致一些悲剧发生。冯梦龙和凌濛初以文学的形式强调,人们要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要去破坏他人的爱情与婚姻。

《拍案惊奇》卷20入话中,吴江秀才萧宾胸藏锦秀,据五显灵官预言,本应中状元,只因替人写了纸休书,“上天鉴知,减其爵禄”,失却了状元。原来那被休之女并无过失:“我委实不曾有甚歹心负了你,你听着一面之词,离异了我,我生前无分辨处,做鬼也要明白此事。今世不能和你相见了,便死也不忘记你。”萧宾本出于一番好意帮人写休书,却陷一妇女于无立足之地,坏人家庭,故上天罚之落第。

萧宾以无心之过而受罚,那些有意破坏别人家庭者受罚更重。杜十娘与李甲本两情相悦,谈婚论嫁,孙富瞧中杜十娘的色与才,巧言令色劝说李甲将十娘转卖给他。“我与李郎备尝艰辛,不是容易到此,汝以奸淫之意,巧为谗说,一旦破人姻缘,断人恩爱,乃我之仇人。我死而有知,必当诉之神明”。十娘跳江后,“孙富自那日受惊,得病卧床月余,终日见杜十娘在傍诟骂,奄奄而逝。人以为江中之报也。”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妻女被人淫是莫大的耻辱。“不肯淫人妻女,保全人家节操的人,阴受厚报,有发了高魁的,有享了大禄的,有生了贵子的,往往见于史传,自不消说。至于贪淫纵欲,使心用腹污秽人家女眷,没有一个不减第夺禄,或是妻女见报,阴中再不饶过。”(《拍案惊奇》卷三二)尊重他人便是尊重自己,践踏他人婚姻与幸福者,自己的婚姻也必然遭到践踏。陈商设计奸骗了王三巧后,做生意遭遇强盗,又得了诸多病,客死异乡,妻子平氏无靠,“一报还一报”,最后反为蒋兴哥所娶。

“好货好色”是人的本性,在以天理灭人欲的时代,追求个性自由,崇尚人性解放有其进步意义。但是,以纵欲主义冲击禁欲主义,也必然导致极端的个人主义以及颓废的生活方式。“如果说禁欲主义是对人性的异化,那么以纵欲为思想武器的晚明社会思潮则是对人性的另一种扭曲,而不是张扬。”[5]如果纵欲主义和极端享乐的思想成为大众文化模式,势必导致社会风气的严重败坏。统信仰一旦被否定,人欲将无限膨胀,道德伦理遭到践踏。如同被压抑和被禁锢给人带来的痛苦一样,无序性和混乱性也给人带来痛苦。善恶报应作为一种民间信仰,它反映了民众的善恶价值观,也反映了民众匡正无序性混乱性的愿望。对神的敬畏与恐惧,对生的热爱与对死的畏惧,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对不幸的担忧等,善恶报应对世人的行为取向有着引导与警示作用。对在三教混同,民众普遍相信报应的氛围中,小说家所讲的报应故事具有治疗和教化功能。

社会的和谐首先是婚姻家庭的和谐。上个世纪长时间对于儒家的批评,对于释道作为“封建迷信”的批评,人们已经普遍缺乏信仰,无形威慑力量从人们的头脑中淡出。如今,随着西方价值观入侵,中国出现了性的开放与泛滥,在对性的追逐于满足中,传统伦理遭到弱化,人性被异化,社会风气受到严重污染,家庭和谐和社会和谐受到威胁,社会秩序受到损害。“三言二拍”中婚恋领域的善恶报应,固然有迷信落后的一面,但剥开这些迷信的外衣,可以发现小说家对于社会婚姻伦理的关注与宣扬。善恶报应作为一种信仰,它界定了神圣与世俗的关系,表达了人们伦理的普遍认同与对私欲的限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人们行为的转换。今天,重新审视小说,发现善恶报应的社会功能,仍然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1]高洪钧辑.冯梦龙集[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3.

[2]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

[3]沈敦忠.“负心汉”文学主题流变的文化成因[J].社会科学辑刊,2006(4):182-186.

[4]张乃良.论书生负心戏的嬗变[J].宝鸡文理学院学报,2000(1):54-58.

[5]成淑君,张献忠.晚明纵欲主义社会思潮的历史反思[J].天津社会科学,1999(5):104-107.

〔责任编辑 冯喜梅〕

Erotic Controland EthicsAvocation

YANG Zong-hong1,2

(1.Departmentof Chinese Hezhou College,Hezhou Guangxi,542800;2.School of Literature,Jinan University,Guangzhou Guangdong,510632)

Many stories related to"good and evil retribution"in Sanyan and Erpai not only emphasize on affection,but also advocate traditional ethics.Bastion on"good and evil retribution",Novelists relate affection to ethics artistically.What the novelists'thoughtmainly are how to combined affection with ethics harmoniously.These stories still have realistic significances.

Sanyan and Erpai;retribution;moral cultivation

I242.1

A

2011-11-28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1JAZH112);广西教育厅项目(200911MS252)

杨宗红(1969-),女,湖北恩施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古代文学。

1674-0882(2012)01-007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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